肿瘤名医「SM麻醉」杀大陆二奶 想回锅从医遭法官驳回

黄麟杰赴陆杀外遇情妇,辩称助兴过头。(图/东森新闻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前和信医院血液肿瘤科主治医师黄麟杰外遇陆籍秦姓女子,2009年怀疑女方劈腿,跨海对岸大连一所旅馆,与秦女大玩SM,再以麻醉剂迷昏,用毛巾塞口,使对方窒息而死,2013被判刑11年定谳已入狱,事后他不满遭废止医师证书,于狱中卫福部兴讼。台北高等行政法院今判决,驳回黄麟杰之诉讼

黄麟杰当时已婚,于2007年间于大连市认识女服务生秦亚楠后展开追求,续汇款给秦女买房并赠送贵重物品,付出新台币数百万元,但之后却发现秦女另结新欢,因此心生恨意。

黄麟杰于2009年12月时,利用医师之便,携带5瓶列为第四级管制药品镇静剂咪达唑仑」飞往对岸,迷昏秦女后以毛巾使其窒息死亡,再潜逃回国黄男事后遭逮后辩称,麻醉剂指事前戏助兴,是因为SM玩过头才闹出人命。

高等法院不采信黄嫌辩词,依杀人罪,判处其11年徒刑定谳;另依窃盗罪处有期徒刑4月。卫福部也以他违反《医师法》,以管制药品害人性命,废止其医师证书。

黄男提告卫服部主张,他并没有以麻醉剂杀人之意,也没有以欺瞒或强暴等方式,使被害人施用第4级毒品,而医师法及医师誓词内容应仅限于医师执行职务,与医师私人生活无关,且他于肿瘤议题临床研究均学有专精,备受患者同僚上司肯定,因「一时误蹈法网」,已经负相关民刑事责任,并与被害人家属和解,实不需要再剥夺他的工作权。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认为,黄男为了遂行其杀害之行为,先以欺瞒、强暴方式使被害人施用第四级毒品,再以私行拘禁方式限制秦女行动自由,进而使被害者窒息死亡,经判决确定,合乎医师法第5条中「曾犯毒品危害防制条例之罪,经判刑确定,依法受废止医师证书处分」之规定,因此不采信黄男所语,驳回其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