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视被告人权「与蔡政府主张相同」 吴灿领最高法院受期待
最高法院新任院长吴灿,先前从未担任过院长的行政职务,却获得蔡英文总统的青睐,创下由庭长直接升任最高法院院长的先例。外界认为他在死刑检视建立的「吴灿基准」和蔡英文政府主张的政策相同,重视人权的态度也与司法院长许宗力曾提出的「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国民,并非宪法基本权保障的『弃民』」,不谋而合。因此未来吴灿带领的最高法院,会做出什么有利于人权的判决,值得期待。
吴灿现年67岁,国立台湾大学法律系学士毕业,司法官训练所司法官班第23期结业;历任台湾台北地方法院法官、福建金门地方法院法官、台湾宜兰地方法院法官兼庭长、台湾高等法院法官、最高法院法官、最高法院庭长。他致力于刑事审判数十年,除著作众多外,人缘也极佳,法界鲜少听闻不利于他的传言。
据了解,吴灿这次获得总统青睐的主要原因,就是重视人权的态度,与蔡政府的主张相同。而蔡英文在决定人选后,曾经询问许宗力意见,许宗力也赞同。因之许宗力在最高法院院长交接典礼上,称赞吴灿丰富的学识及实务历练,并称他著作等身,有50余篇刑事法领域的学术专着。其中吴灿在某起死刑判决中,对针对死刑量刑所提出的通盘检验标准,许宗力说这有「吴灿基准」的美称。
外界认为,许宗力之所以支持吴灿担任院长,主要是因为许宗力曾在司法院释字第755号解释中提出协同意见书,称「受刑人只是穿『囚服』的国民,并非宪法基本权保障的『弃民』」,「强调受刑人人身自由虽被限制在监狱之中,但并未因此就被宪法放逐而成为不受基本权保障的『弃民』或『化外之民』,他(她)只是穿囚服的国民,而不是『非国民』」。许宗力认为,受刑人基于同受宪法基本权保障的(穿囚服)国民身分,在监禁期间,其所拥有各种基本权利中,除人身自由遭受限制,以及附带造成其他自由权利的当然限制外,也应享有比例原则保障下的其他宪法基本权利。
而吴灿认为要让犯罪者呈现「活生生的社会人」,而非「孤立的犯罪人」面貌,被往后不少判决引用,与许宗力的观点不谋而合。许、吴二人间重视人权的态度,都与蔡政府主张相同,因此在吴灿出任最高法院后,外界可以合理期待将会有更多重视人权的裁判出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