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教你保/善用壽險傳承資產 有眉角
富士达保经董事长廖学茂。富士达保经/提供
每个人一生辛苦累积的资产,都希望能留给后代。资产传承并非专属于高资产族群,一般民众都可以透过寿险来传承,享有其独特的功能性,例如:合法节税、隐私性、破除特留份、资产保全、寿险杠杆特性…等,达到更好的传承效果。
然而,规划时须特别留意保单关系人,指要保人、被保险人、受益人的安排,免得赔了夫人又折兵。55岁至65岁是安排资产保全及传承的黄金时期,有需求者,务必洽专业人士做全面的规划,让打拚一生的心血得以妥善传承。
赠与方式不同、保单关系人大不同
常见用寿险保单做传承的方式有「生前赠与」及「身后传承」,建议资产超过遗产税免税额(现为1,333万)的民众提早规划,以下为要保人和被保险人规划重点:
第一、生前赠与:有一定财力的人大多会将部分资产在生前分年赠与给子女,以减少遗产总额,降低被课遗产税的机会。透过寿险保单来赠与,也就是要保人(保单所有人)及受益人皆设定为子女,被保险人为父母,并由父母缴交保费,待保单满期即可为子女累积保单价值准备金,若父母身故,子女亦可领取身故保险金。
但要留意父母代替子女缴交保费属赠与行为,若超过赠与税每年244万的免税额上限,仍会被课税。此外,由于要保人为子女,父母对于保单是没有控制权的,建议规划时也要多加考量。
第二、身后传承:保险法第112条中明订「保险金额约定与被保险人死亡时给付于其所指定之受益人者,其金额不得作为被保险人之遗产。」若不想将资产太早转移给子女,保留控制权,又不想全数资产都纳入遗产总额,则可选择投保高倍数增额寿险,用少许的保费换取高额寿险保障。要保人、被保人均设定为父母,受益人为子女,以身故保险金的方式传承给子女。
另外,寿险的指定受益人功能,可让父母决定财产的分配,有效减少身后子女争抢遗产的机会。在规划此种保单时,需要留意当同一申报户中的「死亡给付」保险金大于3,740万时,超过的部分会被计入「受益人」的基本所得额中。
财富传承已是许多家庭关注的重要议题,然而保险作为传承的工具之一,具有独特的便捷性,与传统的遗嘱和信托方式相比,能够快速地将财富转移给受益人,避免繁琐的程序。虽然保单传承有诸多好处,提醒民众留意「实质课税原则」中「趸缴投保」、「高龄投保」等会被课遗产税的保险给付八大投保特征。人生充满不确定性,意外和疾病随时可能发生,保险也能发挥转移风险的功能,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家庭的财务状况不会受到严重影响,为资产传承的规划多一层保障。(本文由富士达保经董事长廖学茂提供,记者杨筱筠采访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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