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岁小女友主动抚下体求欢 男友曾迟疑...最后还是做了

▲14岁小女友主动脱裤求欢,男友挨告。(图/达志影像示意图

社会中心台中报导

台中1名14岁国中女生小芳化名)于民国102年经朋友介绍,认识年长6岁的雷姓男友,交往数年后,去年首度发生关系。雷姓男子供称,是小芳主动勾引,脱他裤子抚摸下体,一时禁不起诱惑才发生关系,但台中地院仍判处他6个月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雷男和小芳经由朋友介绍成为男女朋友,去年2月小芳翘家到男友的台中住处,两人也发生第一次性关系。小芳坦承是自己主动,「当时我在他房间里,主动提议想跟他发生关系。」

虽然雷男一开始曾说「这样好吗?」但小芳指出,自己持续表示想发生性关系,并帮他脱下裤子及内裤,也脱下自己的裤子,「我主动去摸他的性器官,并且帮他戴保险套,然后将他的性器官插入我的性器官,我们就发生性关系,他没有射精。」

小芳也透露,第2次发生性关系也是自己主动,帮他脱下全身衣服,「他有将我的手拨开,我不理会他」,随后也脱去身上衣物,再度发生性关系。同年7月警方循线找到被通报失踪的小芳,其母怒告雷姓男子性侵。

医院诊断后确认,小芳的处女膜旧伤破裂痕迹,而小芳也详细说明两人性交过程,表示两次都是自己主动。但雷男辩称,小芳处女膜破裂跟他无关,是遭到他人性侵造成的。

台中地院认为,雷男「年轻气盛、血气方刚,不知克制性冲动」,明知小芳年龄,竟还跟她发生性交行为,虽然不是以强制手段满足性欲,但仍影响女方正确性观念发展,造成女方家庭困扰。最后判处雷男有期徒刑6月,全案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