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跑趴全身42%烧伤!逾半不能排汗 6年后获判赔332万

八仙尘爆事发迄今5年,被害人集结向主办人吕忠吉、八仙乐园公司求偿。图为示意图,与本新闻当事人无关。(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图、文/镜周刊

2014年6月发生的八仙尘爆,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伤,受害者联合向主办人吕忠吉、八仙乐园等公司求偿,另有多名被害人自行求偿。今年5月才有首位被害人胜诉,获判赔717万余,30日再有一名被害人获判赔332万。

事发当时,薛姓女子年仅18岁,全身有42%遭烫伤,其中23%永久无排汗功能。薛姓女子原向玩色瑞博和八仙公司求偿医疗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共1417万余元。而薛姓子女父母女儿受伤期间无法正常互动为求,求偿400万元精神慰抚金。

今日一审判决出炉,玩色、瑞博公司赔偿医药费、看护费、慰抚金等共257万余元,吕忠吉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玩色、瑞博公司要再另行赔偿薛女7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连同257万元,薛女共获判赔332万余元。至于家属求偿,因薛女治愈后经鉴定后能建立正常关系,无损沟通能力,因此未予已准许。

因当天派对流程和场控均由玩色、瑞博负责,八仙仅提供场地出租,事先对色粉浓度热源隔离等事项并不知情,因此一审判决八仙负责人陈柏廷等人免赔,而舞台公司和志工也同样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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