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跑趴全身42%烧伤!逾半不能排汗 6年后获判赔332万
▲八仙尘爆事发迄今5年,被害人集结向主办人吕忠吉、八仙乐园等公司求偿。图为示意图,与本新闻当事人无关。(图/镜周刊提供,下同)
图、文/镜周刊
2014年6月发生的八仙尘爆,造成15人死亡、400多人受伤,受害者联合向主办人吕忠吉、八仙乐园等公司求偿,另有多名被害人自行求偿。今年5月才有首位被害人胜诉,获判赔717万余,30日再有一名被害人获判赔332万。
事发当时,薛姓女子年仅18岁,全身有42%遭烫伤,其中23%永久无排汗功能。薛姓女子原向玩色、瑞博和八仙公司求偿医疗、劳动力减损、精神慰抚金等,共1417万余元。而薛姓子女父母因女儿受伤期间无法正常互动为求,求偿400万元精神慰抚金。
今日一审判决出炉,玩色、瑞博公司赔偿医药费、看护费、慰抚金等共257万余元,吕忠吉负连带赔偿责任。此外,玩色、瑞博公司要再另行赔偿薛女75万元惩罚性赔偿金,连同257万元,薛女共获判赔332万余元。至于家属求偿,因薛女治愈后经鉴定后能建立正常关系,无损沟通能力,因此未予已准许。
因当天派对流程和场控均由玩色、瑞博负责,八仙仅提供场地出租,事先对色粉浓度和热源隔离等事项并不知情,因此一审判决八仙负责人陈柏廷等人免赔,而舞台公司和志工也同样免赔。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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