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江汉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江汉大学是一所综合性普通高等学校。学校主校区坐落在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三角湖畔,另在汉口和武昌分别设有校区。学校占地总面积2114亩,校舍建筑面积54万余平方米。
学校设有马克思主义学院、商学院、法学院、人文学院、艺术学院、机电与建筑工程学院、物理与信息工程学院、数学与计算机科学学院、化学与环境工程学院、医学院、生命科学学院、教育学院、外国语学院、体育学院、现代艺术学院、高尔夫学院、卫生技术学院、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继续教育学院等19个学院和1个独立学院——文理学院。现开设有57个本科专业;有化学工程与技术和管理科学与工程2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点,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等14个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点,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涵盖经、法、文、史、教育、理、工、农、医、管理、艺术等11大学科门类。有1个省级重点学科,2个省级重点培育一级学科;1个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2个国家级特色专业,2个省级品牌专业,10门省级精品课程,3个省级教学团队。学校现有专任教师1000余人,其中副高以上职称500余人,35岁以下青年教师具备硕士、博士学历、学位达90%。全日制研究生、本专科在校生17000余人。
学校拥有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1.95亿元。有实验室(实验中心)29个,其中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级重点实验室2个,省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6个。图书馆藏书195万余册,电子文献资料55万余种(册)。学校设有交叉学科研究院、发展研究院、高等教育研究所等47个科研机构,承担大量国家级、省部级科研项目(课题),不少项目(课题)成果达到国内、国际先进水平,获国家、省部级奖励。《江汉大学学报》荣获全国人文社科学报三十佳学报称号。
学校坚持对外开放,注重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与美、英、法、德、日、荷、奥、加、韩等国的高校和教育组织建立了良好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学校坚持立足武汉、面向省内外,以本科教育为主,积极发展研究生教育和高职高专教育,不断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着力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人才,努力为地方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服务。
二、报名须知
(一)报考条件
报考学术型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以下条件:
1.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 年龄一般不得超过 40 周岁(1973年8月31日以后出生者),报考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的考生年龄不限。
3. 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4. 已获硕士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只可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硕士生。
5. 考生必须符合下列学历条件之一:
(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
(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2年(从高职高专毕业到2013年9月1日,下同)或2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且符合我校根据培养目标对考生提出的具体业务要求的人员;
(4)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按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5)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自考生和网络教育学生须在报名现场确认截止日期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方可报考。
在校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网上报名:
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http://yz.chsi.com.cn (公网)或 http://yz.chsi.cn (教育网)
请考生按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考点以及我校网上公告要求报名,凡不按公告要求报名、网报信息误填、错填或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或复试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在报名日期内,考生可自行修改网报信息。
现场确认:预计现场确认时间为2012年11月,具体安排请详见各报名点通知。考生参加现场确认时须出示身份证件和学历证件(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持本人的学生证;在职及其他人员持毕业证书原件),凭网上报名号到网报时选择的报名点交费照相,确认网上报名有效。
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缺一不可,只进行网上报名而未现场确认者报名无效。
现场确认地点:
(1)武汉市及周边地区(孝感、咸宁等地)考生到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指定的武昌区招考办、洪山区招考办、江岸区招考办、湖北工业大学、中南民族大学、武汉纺织大学 6 个社会报考点报名;
(2)省内考生可就近到长江大学、三峡大学、襄樊市教育考试院、十堰市招生考试院、恩施州招生考试办公室、黄冈师范学院和黄石市教育考试院 7 个省内报考点报名;
(3)外省考生可到本省指定的报考点报名。
(三)考试
考试分初试和复试两个阶段。
1. 初试:
(1)初试时间为 2013年 1月。
(2)初试科目包括政治理论( 100 分)、外国语( 100 分,不含听力)和两门专业课(各 150分),考试时间均为 3 小时。
2. 复试:
(1)复试时间:2013年 4月中旬,复试具体时间和内容、形式以学校研究生处网站的通知为准。
(2)复试内容: ①外语听力、口语测试;专业课笔试和综合能力面试; ②符合复试基本要求的同等学力考生加试两门所报考专业的主干课程;③其他需要学校考查的内容。
具体报名事宜以教育部、考生所在地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报名点以及我校网上正式公布文件为准。
(四)录取原则
根据考生初试、复试成绩,政审情况及体检结果,按照“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进行录取。
1.复试成绩与初试总成绩各占50%作为入学考试总成绩;
2.入学考试总成绩综合排名后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复试成绩合格,优先录取,并保证专业;
3.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对有特殊学术专长或具有突出培养潜质者,以及在科研或相关实践中表现突出者,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同意,可适当加分,计入复试成绩,并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会议提交说明材料备查;
5.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研究生教育激励机制
1. 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全日制学术型和专业学位考生,录取后给予学费全免的优惠政策。研究生每人每月发放普通助学金400元,每年按12个月发放。此外,还可申请研究生“三助”岗位,“三助”岗位津贴为200至300元不等。凡受到共青团中央 “ 春蕾计划 ” 资助的大学毕业生,每人每月另加100元特困补助,受资助的学生还可获得每年报销一次往返家路费补助。学校还设立“新生奖学金”,对初试成绩高于国家复试分数线总分50分,单科最低分超过相应分数线10分以上,且排名在该一级学科前三名;本科毕业于985、211高校的考生予以奖励。
2.学校建有湖北省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并设立“研究生创新教育基金”,主要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进入创新实验室开展科学研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的创新成果,如发表高水平论文、出版学术专著、获得国家发明专利;“研究生访学资助项目”,用以资助研究生参加国内外学术会议、交流,进入著名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开展合作科研。
(六)研究生培养特色
学校具有 20多年的研究生培养经验;拥有包括交叉科学研究院首席专家、“楚天学者”、“黄鹤学者”、省市级学科带头人在内的一支长期从事教学科研与生产实践的“双师型”导师队伍;拥有产学研一体化的研究生教育创新基地和与企业(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共建的研究生科技成果转化中试基地;与武汉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湖北省社会科学研究院、东风汽车公司等地方政府部门、科研机构和大型企业等建立了广泛的合作关系,共建市属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光电化学材料与器件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湖北省豆类(蔬菜)植物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业烟尘污染控制湖北省重点实验室”;积极参与国际合作,与境外高校共同参与“研究生创新创业”项目。学校已形成“注重创新思维训练,重视综合素质、创业能力和应用研究能力培养”的研究生培养特色。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制为三年。经过三年的强化训练,学生能够掌握良好的实践技能和创新能力,毕业后能够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生产企业和科研管理等单位的工作中迅速适应角色,成为中坚力量,在后继的博士学习中能显现出良好的研究学习能力。目前在读的研究生中不少同学已公开发表学术论文并被SCI、EI等收录,有的研究生已申请国家专利,有的获得“湖北省第七届‘挑战杯’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铜奖,第八届研究生电子设计大赛华中分赛华中分赛区二、三等奖,省高校“江汉之春”篮球联谊赛小组第二名等成绩。
(七)其他事项
1. 如果本简章涉及内容与国家最新政策发生冲突,则以国家政策为准。
2. 招生工作的申诉与举报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纪委办公室
监督电话:(027)84225801
电子邮箱:jw5804@jhun.edu.cn
3. 考生务必认真、详尽、准确填写通讯地址,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寄发准考证、复试通知及录取通知书等,如因地址不详而出现投递失误等问题,我校概不负责。
4.未尽事宜,可向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可登录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查询(http://gs.jhun.edu.cn),并随时留意网上公布的最新招生信息。招生相关政策和招生专业目录均以江汉大学研究生处网页上所公布的最新版本为准。
单位代码: 11072
联系部门:江汉大学研究生处
地 址: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
邮政编码: 430056
联系电话:(027)84225310、84225960、87422243
传真电话:(027)84225310
网 址: http://gs.jhun.edu.cn
三、硕士学位授权点一览表
注:“★”为自主设置二级学科
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相关问题
(一)工程硕士教育特点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培养目标的差异。专业学位是培养在某一专业(或职业)领域具有坚实的基础理论和宽广的专业知识,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它分为全日制工程硕士和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学术性学位硕士研究生则主要是培养学术研究人才。
专业学位与学术型学位培养方式的差异。专业学位课程设置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以综合素养和应用知识与能力的提高为核心。教学内容强调理论性与应用性课程的有机结合,突出案例分析和实践研究;教学过程重视运用团队学习、案例分析、现场研究、模拟训练等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践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在具体的学习过程中,要求有为期至少半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的实践环节,全日制专业硕士需要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入学考试,入学后接受全日制培养,毕业时可取得学历证和学位证。
工程硕士专业学位是与工程领域任职资格相联系的专业性学位,培养应用型、复合式高层次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人才。它与工学硕士学位处于同一层次,毕业时也可获得毕业证和学位证,毕业后所享受的待遇完全一致。
(二)我校工程硕士培养特色
重“创新”,在人才培养模式和激励机制创新上,学校采用双师型导师,企业全程参与研究生教学的各个环节,并鼓励研究生到企业进行成果推广和转化工作。学校为工程硕士设立了研究生创新教育奖助学基金,包括“研究生科研创新项目”、“研究生成果奖励项目”。
重“应用”,坚持应用型、复合型人才的培养,注重培养学生作为现代的职业化高层次专门人才应具有的各种能力。
重“实践”,坚持理论与实践的紧密结合。根据工程硕士教育的特点,突出案例教学与实践教学,强调论文选题和质量标准的技术性、应用性和实践性。
重“就业”,坚持服务于地方经济建设一线,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战略紧密结合。根据社会岗位对人才素质的要求确定和调整教学内容,重点培养学生的职业核心能力和创业能力、学习能力,使工程硕士教育真正面向社会、面向市场、面向行业岗位办学。
(三) 研究方向
光通信高分子化学材料、阻燃与耐热高分子材料、电子化学材料、环境友好高分子材料、环境化学工程、化工装备设计及制造、化工过程检测及自动化、清洁生产工艺与技术、精细化学品绿色工艺、生物化学与应用、植物细胞培养工程、微生物产品与发酵工艺、生物干扰物质的生物医学应用、有害化合物的生物转化过程、功能助剂的合成及应用、医药中间体的研制与开发、生物化学传感器研制与应用、食品安全化学、表面与界面物理化学、光电功能材料化学、一氧化碳变换催化剂的研制与应用、气体净化剂的研制与应用、有机催化氧化反应及其工业应用、催化材料合成与应用、功能高分子材料与工程、表面与界面化学工程、 光电子信息材料、高强轻型合金材料制备、生物活性物质的结构与功能、致害有机物的生物干扰效应、天然产物的生物效应等。
(四)实践基地
武汉市祥龙电业股份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武汉石油化工厂、华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江河新材料有限公司、武汉力诺双虎化学集团公司、武汉有机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武汉怡兴化工有限公司、武汉醒狮化工有限公司、武汉瑞阳化工有限公司、武汉橡胶工业总公司等。
(五)培养与学位授予
工程硕士录取后,按照我校工程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教学和培养,采取集中授课与自学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研究生修完规定的学分后进入论文阶段,论文的选题主要来源于应用课题或者现实问题。答辩通过后,授予工程硕士学位。
在课程的教学环节中,老师因材施教,推行“基于问题的教学”、“基于项目的教学”、“案例式教学”、“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方法,通过这些方式调动学生积极性,注重培养学生研究实际问题的意识和能力,并做到教学相长。
突出实践教学、采用双导师制。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进一步加强校企合作,一方面请进企业内既有实践经验又有理论水平的工程技术人员进入课堂;另一方面,学生到企业相关部门去实习,参加企业新技术、新产品的研发和具体专业环节的操作与应用。工程硕士实行双导师制,其中一位导师来自培养单位,另一位导师来自企业的与本领域相关的专家,学生在完成专业理论课程学习后,进入培养基地,学校导师与合作单位的兼职导师共同指导研究生,形成一种开放式的教育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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