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艺资料库有违法之虞 台湾硕博士论文能见度将受影响

教育部认定资料业者华艺公司违法之虞。(林志成摄)

我国博硕士学位论文传出遭资料库业者华艺公司配合大陆政治审查窜考内容,教育部今认定华艺公司有违反《著作权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之虞,近日将请其陈述意见。不过如因意识形态之争而毁了资料库平台台湾博士论文能见度会降低,各方都是输家

华艺公司和大陆资料库业者合作,收录台湾学生的硕博士论文,但其中将涉及主权文字国家」、「国立」改掉或删除,例如「国家奈米元件实验室」改为「台湾奈米元件实验室」,「国家实验研究院」成了「台湾实验研究院」,「国立台湾大学」改成「台湾大学」。

对于华艺的行为,教育部日前表示,学术论文不容被刻意矮化国家主权地位或侵害学校师生权益,将要求大专校院检视所授权之资料库业者,如有不当运用情形,必要时应中止授权。

教育部后续邀集经济部智慧财产局、大陆委员会政府部门,讨论华艺是否有违法疑虑,今天晚间透过文字向媒体说明表示,华艺公司有涉及违反《著作权法》、《两岸人民关系条例》等规定之虞,因此近日将由相关部会组成专案会议,通知华艺公司陈述意见。

教育部表示,我国师生论文成果进行相关运用及学术传播时,不容被刻意矮化我国主权地位,损及国家整体利益。同时针对学校将师生论文成果授权华艺公司,而导致相关著作权益受损,教育部会与相关部会提供法律途径行政指导督导学校协助师生进行求偿或寻求法律救济

教育部将请华艺公司厘清三件事:一、与国内相关大学所签订之授权内容,是否已逾越授权范围及侵害师生著作权;二、与大陆机构商业行为合约,应提出明确资料及说明,以确认是否违反《著作权法》或《两岸人民关系条例》;三、需提出自身及大陆子公司相关组成及运作说明,以确认是否涉及中资

面对教育部认定违法,华艺公司表示「目前无法回应」。不过华艺之前发布的新闻稿表示,将台湾学术内容平台输出时,都是采取「全文原样」呈现,因应中国大陆市场特殊性,引进方为增进内容被检索与发现,对诠释资料有不同的表述,但对著作本体未作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