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笔记掀司法丑闻!收3件衬衫vs.5件 剑青检改斥:1件都不可以

记者黄宥宁/台北报导

公务惩戒委员会委员长石木钦,因不避嫌和诉讼当事人、佳和集团董事长翁茂饮宴往来,遭监察院弹劾,行政院长苏贞昌日前下令清出所有涉案司法人员,法务部18日公布20名检调高层。法务部调查翁茂钟案标准,是以收受翁衬衫5件以上;而司法院则是以3件进行调查与公布名单。剑青检改表示:「一次」都不可以。

以下为剑青检改声明全文

要求法务部及司法院公布所有名单 并树立廉政伦理高标

一、近日翁茂钟笔记事件,法务部以收受衬衫5件,司法院以收受衬衫3件等标准进行调查与公布名单,引为各界笑谈,自伤查办决心,更模糊廉政伦理标准,宛如「贿选礼品30元以下无罪」之翻版。身为司法官,司法清廉犹如皇后贞操,不该参加的当事人邀宴「一次」都不可以参加,不该收的衬衫礼物「一件」都不能收,今法务部及司法院竟均以「次数」或「件数」筛选,是否刻意包庇、纵容特定人、替尚未曝光司法界检察高官护航!尤其,对比过去对犯错的基层检察官疾言厉色、高效率的惩处,法务部对待风纪有问题的高官,如此小心呵护、厚此薄彼,让基层检察官非常寒心!不仅无助于挽救司法信任,亦无助于建立日后遵循标准。

二、按检察官不得收受与其「职务上有利害关系者」之任何餽赠或其他利益,但正常公务礼仪不在此限,检察官伦理规范第28条第1项定明文。次按法官不得收受与其「职务上有利害关系者」之任何餽赠或其他利益,法官伦理规范第8条第1项亦有明文。故如有承办案件在身,即使「一件」衬衫也不可以收,「一次」宴席也不可以参加。本次法务部及司法院均采取衬衫「件数」和聚餐「次数」向外公告说明审查标准,引起重大误解,甚至是否有承办案件之司法人员因「件数」或「次数」较低而逸脱调查及公布?因未公布全部名单致无从得悉查核,引起更多疑虑。

三、又检察官收受与其「职务上无利害关系者」合乎正常社交礼俗标准之餽赠或其他利益,不得有损检察公正、廉洁形象,检察官伦理规范第28条第2项定有明文。法官收受与其「职务上无利害关系者」合乎正常社交礼俗标准之餽赠或其他利益,不得有损司法或法官之独立、公正、中立、廉洁、正直形象,法官伦理规范第8条第2项亦有明文。前述两项规定极为抽象,如何具体落实?如无承办案件在身,究竟收受几件衬衫,参加几次宴席,算是违反伦理规范?还是应该回归实际餽赠价值,一件衬衫多少钱,一次宴席多少钱,来进行判定?本次事件,法务部及司法院标准不同,或者推诿依据监察院之标准,甚至衬衫一件多少钱也不明?便据此草率划分,裁减隐去诸多名单,仅公布若干名单,不合理且毫无正当性可言。

四、法务部及司法院面对此重大司法丑闻事件,理当秉持完全公开透明之立场,值此信心崩盘之际,我们强烈要求法务部及司法院均应该「全部公布」任何参加过类似宴饮、收过类似衬衫礼物之司法官员究竟有谁,并针对「职务上有利害关系者」和「职务上无利害关系者」,分别明确公布,设定调查方向及移付惩戒标准,让全体国人共同检视及公评,以昭公信,并建立未来可供落实操作之伦理规范标准,让全体司法官凭以遵行。唯有如此,亦能还给其他大部分谨守份际、清廉自持的检察官及法官一个公道,让贪腐不肖、德不配位的贪婪司法官,彻底在阳光下曝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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