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公财产给孙「是赠与还是遗产」?专家曝人生没毕业用1招省税
专家表示,身故后,财产变成「遗产」,须缴纳遗产税。(示意图/达志影像/shutterstock)
许多长辈考量遗产税,有意将遗产直接赠与孙儿辈,但律师苏家宏强调,倘若遗嘱明示赠与对象为第三代,则继承者取得之财产应属遗产,不须缴纳赠与税;反之,生前赠与才会有赠与税。如遗产庞大,则可善用每年台币244 万元的赠与免税额。须留意,赠与土地须缴交土地增值税,宜事先精算税额,以节省开支。
近期,苏家宏分享三兄弟抛弃遗产继承,由第三代承接,引发热议。部分读者疑惑:「遗嘱指定第三代继承,不会有赠与税的问题吗?」另有人询问:「继承人协议分割遗产,分配较少者是否需缴赠与税?」
针对读者疑问,苏家宏于脸书提出详尽解答,条列如下:
1. 身故后,财产变成「遗产」,须缴纳遗产税。继承人取得之财产即属「遗产」,不必课赠与税,土地继承亦无土地增值税问题。
2. 生前无条件转赠财产给亲人,属于生前赠与,须缴纳赠与税,赠与土地则须缴土地增值税。
3. 因此,利用遗嘱将「遗产」直接跳过第二代,传承给孙辈或其他第三人,不会有赠与税的问题。
4. 被继承人协议分配遗产时,分配后所得财产与民法应继份不同,亦无分配较少者需缴纳赠与税之情事,因其非赠与,而是分割遗产。只要全体继承人同意,法律并未强制平均分配,所以不涉及赠与。
5. 每人每年享有累计台币244 万元的赠与税免税额,若顾虑遗产过多而导致遗产税负担过重,可提前每年分批赠与。
6. 注意,身故前两年内赠与的财产仍会计入遗产计算,并课征遗产税。若身故前两年内赠与曾缴纳赠与税,可抵扣遗产税金额。
7. 每个人有权选择最适当的「节税」方式,将爱与财富传承给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