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奇艺条款 逼走10亿版权采购

业者认为经济部将爱奇艺代理商逐出台湾,无碍爱奇艺在台发展,相反的,台湾不仅国库税收少一笔,影视制作业者更将少一个回本管道。图为欧锑锑娱乐自制剧启动仪式发布会。(本报资料照片

经济部开铡,祭出「爱奇艺条款」,封杀大陆地区OTT TV在台经营,上百万用户权益受到影响。台湾OTT TV业者认为,虽说经济部将爱奇艺代理商逐出台湾,但只是「纸上驱离」,无碍爱奇艺在台发展,相反的,台湾赔了夫人又折兵,不仅国库税收少一笔,台湾的影视制作业者更将少了一个回本的管道。

无碍爱奇艺在台发展

业者认为,让爱奇艺在台落地,对整个影视产业比较正向,政府也收得到税,否则全连去香港,只是把钱给香港人赚。此外,爱奇艺在台短期累积超过200万用户数,虽有代理商推波助澜,关键仍在于片源又新又充足,这是台湾任何一家OTT TV业者望尘莫及,若没有爱奇艺合法代理影视产品,无疑将助长盗版,长期来说绝非好事

爱奇艺台湾站有上架不少台湾作品,自2016年开站迄今,采购台湾影视创作作品已超过10亿台币,其中国片《比悲伤更悲伤的故事》也在爱奇艺台湾站上架,该片导演林孝谦表示,自己也是订户,他相信透过合法的版权管道收看陆剧,是未来影音发展的必要趋势,且爱奇艺台湾站长期在台湾影视投资与收购版权,也为制作端提供回本选项

业界人士指出,台剧卖给OTT TV版权费行情,非独家卖的话,每集约3000美金(近9万台币)至1万美金(近30万台币),独家卖给任何一家OTT TV,每集版权费约3万美金(约89万台币)起跳,倘若一部戏能卖个5家OTT TV,对制作端来说是一笔不小收入,电视圈要卖台剧,爱奇艺台湾站通常是首选,版权费的价格也都会给得不错,至于好莱坞电影通常是年约、不单卖。

变相损害消费者权益

先前在文化部影视产业局报告中,指出今年上半年台湾共推出18部台剧,爱奇艺就购入9部,为所有OTT平台里买最多的业者。据了解,爱奇艺相当重视台湾用户需求,目前透过台湾代理商经销会员,每一笔会员收入、广告收入都有开发票并合法缴税,若因法令限制,没有在台代理商,台湾消费者依旧可自行透过境外交易取得内容,但没有在地化的支付方式客服管道,不仅台湾政府减少税收,也变相损害消费者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