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德信人寿四度获「模范寿险」

记者江羚瑜/台北报导

在不少外商寿险纷纷选择弃守台湾保险市场时,外商保德信人寿再获金管会认可,符合「保险商品销售前程序作业准则」第21条之送审奖励规定,四度成为通过审核的「模范寿险公司(ModelCompany)」,创下国内唯一一家四度获此殊荣的寿险公司。

保德信人寿于2008至2010年度连续三度获得金管会认可,成为通过审查的「模范寿险公司」,而在2008及2009年度,更为当年度唯一获此资格的模范寿险公司。自1990年进入台湾,至2001年成为在台第一家成立子公司的外商寿险公司。

保德信人寿总经理蓝振富表示:「保德信人寿以实际行动推广家庭保障的概念,发挥保险提供保障的真正价值。我们一直注重品质,透过自行培训优秀的寿险顾问及多元行销通路开发、推出符合国人需求的保障商品,此次再度获得『模范寿险公司』的殊荣,更加肯定保德信人寿所坚信的『爱与关怀』及『照顾人』的企业精神,我们将继续做好本份,实践深耕台湾、永续发展愿景。」

保德信人寿四度获「模范寿险公司」的认可,突显财务稳健、严谨守法自律客户信赖专业服务信用评等绩优及卓越社会公益服务,加上高保单继续率与低申诉率,足证保德信人寿专注保障深获民众的认同。

保德信人寿表示,透过专业的寿险顾问,推广家庭保障的重要意义,同时持续深化志工服务的企业社会责任,在市场竞争激烈、经济情势波动经营环境中,落实「独特且更好」的企业经营理念

保德信人寿一直坚持提供完善的寿险保障与优质专业的服务,2012年再度符合金管会包括获评等机构评定达A+之7项严格的审查条件,其中保德信更获国内寿险业最佳信用评等twAA+,成为国内寿险业的楷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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