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传承好城乡历史文化需要多维度创新

近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在城乡建设中加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若干意见》。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会议时强调:“要本着对历史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建立分类科学、保护有力、管理有效的城乡历史文化保护传承体系。”在城乡建设过程中,保护传承好历史文化是延续文脉、厚植底蕴、坚定文化自信的必然要求。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加强在理念内涵功能模式机制等方面的积极创新。

第一,创新保护传承理念。一是要树立“保护文物也是政绩”的思想观念,自觉站在历史传承、文脉赓续的高度,将历史文化视为城市的“传家宝”,将其融入城市总体战略,恰当地处理好短期与长期、局部与整体利益的关系。二是要树立系统完整保护的理念,既要保护单体建筑,也要保护街巷街区、城镇格局,还要保护好自然景观、人文环境;既要守护好文物古迹旧城街巷等物质文化遗存,也要传承好风俗习惯、手工技艺、戏曲艺术等非物质文化遗产。三是建立保护活化统一的理念。从简单的控制性保护转向积极的功能转化和创意活化,通过文旅融合数智赋能等方式,让文化保护与现代生活融为一体。四是树立协同共护的理念。各级党委和政府在发挥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要通过服务购买、税费减免、荣誉激励等形式,整合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

第二,创新历史文化内涵挖掘整理方式。历史文化是联系城乡过去、现在与未来的纽带,因此在推进原真性、系统性保护的同时,要深入挖掘历史文化内涵,做好去粗取精、去伪存真的工作,明确重点保护什么、传承什么和创新什么,让城市文脉能存于历史、活在当下,更服务未来。要开展好历史文化资源普查工作,加强对文物、史料和故事的搜集、整理与研究,形成资源数据库和文化演进谱系。要与时俱进,对文化内涵进行现代化解读,阐释好历史文化蕴含的深刻哲学思想、人文精神和道德理念,提炼古今的共同价值观与精神追求。如被誉为“重庆外滩”的重庆南滨路在坚持保护优先基础上,创新阐释历史遗存所承载的文化,赋予其新内涵,为区域塑造大气、开放、包容、进取的城市精神,以及发展文旅休闲、高端商务、数创经济业态提供了深厚的文化基质与动力源泉。

第三,创新文化载体功能。历史文化保护强调的是“保护”,不是“保存”, 因此既要注重其存在价值,更要激发其使用价值,不能只将文物遗存“收藏在禁宫”“书写在古籍”,而是要让其活起来,活跃在百姓的日常生活里。其中之关键是要深入挖掘遗产所蕴含的精神价值、美学价值、科学价值、社会价值与经济价值,强化古为今用,通过文旅融合、场景营造、数字虚拟、主题文创等方式,赋予文化遗产新功能,让其在功能转化中获得新生。从经验来看,转化秘诀是要生成基于市场需求的创新创意,因为历史文化遗产只有通过内容或形式的创新,转变为能被人们轻松理解、可亲可感的东西,才能获得更广阔的发展空间。如成都远洋太古里坚持“一个优秀的空间既要沉淀城市的文化与历史,又要提供开阔的平台汇集当代思潮”的设计理念,完整保留了东西糠市街、和尚街、笔贴式街等历史街道和6座传统院落,将城市历史记忆融入现代城市生活和文旅业态中,激活了文化遗产的现代功能与价值,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四,创新活化利用模式。对于城乡历史文化而言,保护是基础、传承是方向、利用是动能。统筹好保护传承与利用,重点是要推动活化利用的模式创新。一是融资模式的创新。文化遗产是城市的重资产,保护投入资金大,但变现速度较慢,需要长线资金支持;同时,历史文化保护具有较强的社会效益,纯社会资本难免急功近利。之所以在城乡建设中文化遗址屡被拆除,就是因为对于市场主体特别是房地产商而言,历史建筑保护与维修成本高、功能置换难,推倒重建是最符合成本逻辑的做法,因此采用合理的融资模式非常关键。例如重庆南岸区在建设龙门浩老街中,政府通过地方专项债筹集资金,然后采取EPC模式(工程总承包)建设,确保了城市更新中的保护优先。二是要探索融合发展模式,通过推动“文化遗产+旅游休闲”、节庆演艺、数字经济、新兴产业等形式,扩大活化利用的潜力空间。

第五,创新多元参与机制。由于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公益属性,客观上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肩负起主体责任,建立健全保护传承利用的系统制度。与此同时,也要认识到保护传承的社会属性,积极创新协同机制,激发最广泛的社会力量参与其中,构建历史文化保护传承的利益共同体。如在广州永庆坊的保护利用中,市级相关部门负责组织统筹,区级政府负责建设实施和后期监管,社区及运营机构联合推动街区更新与微改造,形成了涵盖市、区、社区、企业的协同保护利用机制,确保历史文化街区的可持续发展。

(作者单位:中国传媒大学文化产业管理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