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林案酿5死 北市抽验米湿制品 查到违规萝卜糕

台北市卫生局至传统市场、面摊、餐饮业及杂货行等地点进行抽验,其中「田中汤圆」萝卜糕检出防腐剂不符规定。(台北市卫生局提供/黄敬文台北传真)

宝林案造成5人死亡,为保障消费者食用米苔目、米粉、糕粿类等米湿制品的卫生品质,台北市卫生局至传统市场、面摊、餐饮业及杂货行等地抽验30件产品,其中「田中汤圆」萝卜糕检出防腐剂不符规定,由于无法交代来源,已令下架违规产品,后续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指出,此次抽验30件米湿制品,包含10件米苔目、8件米粉、5件粄条、5件糕粿糬类制品、2件炊粉,检验防腐剂及过氧化氢,米粉、炊粉及米苔目加验丙酸,其中1件「萝卜糕」检验结果防腐剂不符规定,因无法交代来源,则依《食安法》可处分贩售业者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罚锾。

卫生局表示,「苯甲酸」为可合法使用的防腐剂,进入人体后,可从尿中排出,依据卫福部食药署公告的「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规定,苯甲酸可使用于「糕饼」产品,如传统市场贩售的年糕、萝卜糕等,其用量为1.0 g/kg以下,但不得使用于「其余米湿制品」,如米粉、米苔目、粄条等因属国人主食,故不可添加任何防腐剂。

卫生局呼吁,食品业者应遵循「食品添加物使用范围及限量暨规格标准」,勿滥用食品添加物;由于米湿制品属高水活性产品,常温下极易使微生物繁殖,故经生产后,于批发、零售或供面(店)摊使用时,皆应尽可能冷藏保存于摄氏7度以下,并采「先进先出」原则,以维持产品的新鲜与品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