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市捷运旁30公尺 管制噪音
「台北市噪音管制区分类及范围公告」草案,新增运输系统例如捷运或快速道路,距离周界30公尺的区域,应画定为第3类噪音管制区作为缓冲区,确保住宅区居住品质。(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市噪音管制区分类及范围公告」草案,新增运输系统例如捷运或快速道路,距离周界30公尺的区域,应画定为第3类噪音管制区作为缓冲区,才不会影响民众的居住安宁,即日起草案公开展览至8月10日止,征求各界提供意见。
因应新冠肺炎疫情,北市府在电子公报资讯网、环保局网站公布资讯让民众浏览,有意见者可传真或电邮反映。
噪音管制区依辖内都市计划土地使用计划进行分类,画定后每2年定期检讨,透过办理公展征求各界、民众修正意见。
依据「噪音管制区画定作业准则」规定,噪音管制区类别分为4类,第1类为属环境亟需安宁地区,包含阳明山国家公园、风景区、保护区;第2类供住宅使用为主且需要安宁地区,包含文教区、学校用地、行政区、农业区等;第3类以商业或住商混用为主,含商业区、市场用地等;第4类则供工业或交通使用为主。
环保局空噪科长杨梅华指出,为保障紧邻各类陆上运输系统住宅区的居住安宁,「台北市噪音管制区分类及范围公告」草案,新增各类陆上运输系统距离,比如捷运或快速道路,周界30公尺区域应画定为第3类噪音管制区作缓冲区,维持既有住宅区完整性,维护民众生活品质。
环保局表示,噪音管制区类别与各噪音源管制标准有关,已依去年12月都市计划土地使用分区资料、交通路线路权等最新资料,重新画定制图,现正进行公展,民众可至市府电子公报资讯网或环保局网站浏览反映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