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店不提供姜丝」客人没吃到小笼包还被骂流氓 上网给负评挨告
▲消费者因吃小笼包没姜丝和业者争执,之后po文称付钱没吃到,被控加重诽谤。(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台北张姓男子和友人去年到松山区某小馆吃饭,因为点了小笼包,但店家不提供姜丝而发生争执,张男和友人回家上网批店家「不给东西也没退钱,还说我们流氓」,店家控告张男和友人涉嫌加重诽谤。台北地检署调查后,认为店家接待服务态度,攸关消费者权益,属可受公评事项,张男和友人依个人感受发文评论,并不构成诽谤罪。
张男和友人在2019年6月9日晚上,到事发的店内点了小笼包后,询问店家是否有姜丝,但业者指着墙上的公告说「本店不提供姜丝」,双方因此发生口角争执,张男和友人离开后,上网到业者在FB的专页上po文「连小笼包都没有给我们吃就把我们轰走了」、「感觉就是很常被客诉到很习惯吵架的姊妹花」。
业者喊冤认为当时是张男和友人要改成外带,所以把小笼包拿回厨房打包,谁知道客人就这么离开,还上网写这些负面评语,因此报警提告;张男和友人则辩称,只是上网抒发心情,当时没听到店家说要帮他们打包,
检察官勘验店内监视画面,虽然没录影声音,但是从影像可看出,双方确实曾有争执场面,店家的确也有把小笼包打包,只是打包后直接丢在张男和友人原先坐的餐桌上,可见张男等人说付钱没吃到东西是真的,而张男和友人的po文虽然会让店家感觉不舒服,但无法证明主观上有诽谤犯意,因此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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