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走…」台北男童「全裸街头罚站」求继母 北市社会局回应了
文/中央社
台北市议员陈怡君接获陈情,指北市一名男童长年遭父亲、继母不当管教,甚至被要求脱光衣物站在巷弄。台北市社会局今天表示,有与家长讨论照顾计划,男童已妥切安排。
民主进步党北市议员陈怡君日前接获陈情,指称有一名就读北市某国小三年级的男童日前遭家人不当管教,男童甚至被要求脱光衣物站在巷弄,经调资料发现,社会局有关注并协助此案。
台北市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主任陈淑娟当时答询表示,收到通报后就立即派人了解,且男童父母行为逾越合理管教范围,此外,去年5月就曾带男童到医院评估,相关通报都有保存纪录,家防中心每月也会查核。
台北市社会局晚间发布新闻稿指出,此小孩为家防中心列管中的个案,经检查小孩身体状况,确认并未遭受到父母责打;经确认,影片中小孩喊叫的「不要打」,其实喊的是「不要走」,因为是妈妈要与小孩一起出门的状况。
不过,陈淑娟表示,家长当下对于小孩情绪的冷处理,让小孩裸身于大街上,并丢书包让孩童捡,行为确实不当。
因社会高度关切,家防中心今天与亲属再次召开会议,讨论目前对孩子最安全且符合利益的照顾方式。
会中,家长表示难以因应目前状况。社会局考量到未来孩子在社区及学校等生活恐会相当艰困,并且家属也难以因应社会舆论及小孩照顾,社会局已对孩子予以安置。
家防中心指出,儿少保护的工作,需要评估及考量许多层面,包括儿少及家庭的身心状况、依附关系、家庭能力及资源,才能做出对儿少及家庭最适切的决定及服务。
此外,社工在处理让孩子理解与父母分离的用字用语,以及公众揭露都要谨慎,主要是要降低孩子的分离创伤及替代性罪恶感。
家防中心表示,社工在评估、处理每个孩子对安置的认知都须相当小心,法律也才会明文规定不可揭露,请社会大众体谅,身为社工有无法揭露案情细节的专业伦理及为难,并给予社工员评估及处理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