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義遺址維護管理不足 監委范巽綠要求行政院檢討
监察委员范巽绿。记者黄义书/摄影
监委范巽绿今天透过新闻稿指出,促进转型正义条例明定「不义遗址之保存」为转型正义任务之一,促进正义转型委员会并在民国110年公告审定228事件不义遗址25处,111年公告审定白色恐怖不义遗址17处。但促进转型正义委员会解散后,行政院成立人权及转型正义处,「保存不义遗址」事项交由文化部承接。促转条例公布至今已6年,政府机关对已公告或潜在不义遗址的调查研究、保存和修复再利用等事项的实际推动保存相关作为,实属不足。
范巽绿表示,她到花莲、桃园、高雄、新北及台南实地履勘已公告及潜在的不义遗址,并咨询相关专家学者后,经监察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1日审查通过她所提调查报告,函请行政院督促所属研议检讨。
范巽绿说,台南市政府从107年起逐年进行4期「台南人权历史场址调查计划」,对不义遗址的维护管理相对较完整,如规划汤德章正义与勇气之路等,并结合新兴科技及媒体,促进跨世代理解与参与。
范巽绿提到,不义遗址保存维护的补助情形,从107年至今,只有高雄、台南、云林、桃园、台北、新北等6县市申请,且文化部编列的补助预算每年仅约新台币230万元到540万元间,实有不足,行政院应督促相关主管机关研议,尽速完善落实不义遗址保存的相关作为。
范巽绿说,转型正义工作主要是了解和揭露真相,让社会记取教训,避免未来重蹈覆辙,社会理解才能开启和解的可能性,但正义就会有定义另外一方为「不正义」意涵,说人家不义,对方当然无法接受,因此可用如「人权侵害事件的发生地」、「威权历史遗址」,或「人权历史遗址」,较为妥适。
范巽绿表示,以张七郎父子3人遭枪杀、掩埋、尸体移至墓园及其故居为例,是完整的「人权历史场址」,可规划为花莲县人权教育的重要园区,中央及地方政府更应扮演主动积极的推动协助角色,而非家属前来申请才给予补助。
范巽绿说明,对于「不义遗址」的用语、范围等,行政院应督促相关主管机关妥予研议,尽速完善不义遗址保存的相关法制规范。
延伸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