才刚到场11秒!博士生凌晨疾驶「撞死21岁国道警」 一审判缓刑、赔400万

王姓博士生凌晨驾驶休旅车追撞国道警车,导致才刚毕业的实习员警黄冠钧不治。(图/记者陈凯力翻摄)

记者庄智胜新竹报导

国道公路警察局杨梅分队3名员警去年11月凌晨于国道一号南下86.4K处发生意外,当时3人前往现场排除交通事故不料却遭到王姓博士生驾驶休旅车高速冲撞,造成2警受伤,其中刚从警校毕业、年仅21岁的实习员警王黄冠钧虽送医抢救4天,最后仍宣告脑死不治。新竹地院全案审理终结,依过失致死罪嫌判处王姓博士生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另应在1年内赔偿死者家属新台币400万元,若未履行,检察官得声请撤销缓刑。

这起死亡事故就发生在2018年11月23日凌晨1时许,当时王黄冠钧与另外2名学长前往国道一号排除交通事故,3人到场后先将警车停放在事故车辆后方,随后林姓小队长指挥棒下车向后方来车示警叶姓员警也准备取出交通锥摆放,岂料就在王黄冠钧才刚到场11秒、正准备下车时,王姓博士生即因未注意前方路况,高速驾驶休旅车猛力冲撞,导致林姓小队长、王黄冠钧双双受伤送医。

▲王黄冠钧性格开朗阳光,才刚从警校毕业不久,不料却在执行勤务时发生意外。(图/翻摄脸书

其中王黄冠钧伤势相当严重,不但颅内严重出血、肝脏破裂,还有气血胸,院方抢救后情况仍不见乐观,最后于2018年11月27日因脑部受损严重,宣告脑死不治。王黄冠钧父母在见到爱子离世后悲痛万分,含泪签下器捐同意书;王黄爸爸更在记者会当场洒泪,表示自己同为警察人员,执行勤务不怕,但对于孩子发生这样的事,「是我最怕的事!」

如今全案审结,新竹地院法官衡量,王男正在攻读硕士,过去未有前科,虽车祸情节严重,更造成刚自警校毕业的年轻员警不治,在家属心中留下无法抹灭的痛,但念其自首犯行,并向死者家属致歉、积极寻求和解,不难看出已有悔意。虽然王男提出的赔偿金额与死者家属仍存在落差,因此并未达成和解,但法官审酌后同意给予缓刑、以励自新,判处王男有期徒刑1年、缓刑3年,并应在判决确定1年内给付400万元给死者家属,如未履行,检察官得声请撤销缓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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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黄冠钧的母亲趴在儿子身上放声痛哭。(图/记者陈以升翻摄)

▲王黄冠钧才刚到场11秒旋即遭撞,事故现场一片狼藉。(图/记者陈凯力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