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假找代课要自掏腰包? 高教工会斥交大等7大学荒谬 

大学兼任老师控诉劳动部教育部兼任教师的打压。(图/高教工会提供,下同)

记者萧玗欣/台北报导

目前大学兼任教师不适用《劳动基准法》,出现生产假被「吃掉」的奇怪现象,让兼任教师不敢生育;交大、东吴嘉大甚至规定,如果请代课老师来上课还要自己掏腰包付钟点费。高教工会1日召开记者会,要求劳动部及教育部立即让兼任老师适任《劳基法》,别再帮学校人事成本

高教工会表示,许多女性兼任教师会员向工会反映,由于大专兼任教师至今仍,在缺乏工作权的保障下,兼任教师根本不敢生育。女性兼任教师更直呼,「劳动部和教育部迟迟不让兼任教师纳入《劳基法》,根本是对兼任受雇劳工的严重歧视与打压!」

高教工会表示,兼任老师怀孕时非但没有产检假,还必须长时间且夜间授课;生小孩没有产假,男性兼任教师当然也没有陪产假,即使缴了劳保费,也无法请领六个月的育婴津贴,「更不用提家庭照顾假等目前公私营机构企业惯例假别」。

高教工会质疑,难道,劳动部与教育部要放任全台大专院院校违反《性别工作平等法》?难道还要为了帮学校节省人事成本,继续将兼任教师排除在《劳基法》保障之外?

目前实务上,大专兼任教师倘若要请各种假,校方都要求老师必须事先自行找好代课教师,才能准假,「但光是因为生病要请人代课一周都可能遭遇困难了,更不用说要找到愿意代课八周的教师」。

高教工会表示,许多学校还明订兼任教师倘若请假,要自行承担代课教师之钟点费,包括台北大学、交通大学、嘉义大学、辅仁大学东吴大学铭传大学、文化大学等公、私立大专院校,皆有此等荒谬之规定。

对此,高教工会强烈要求劳动部应立即发布行政命令,将全台编制外教师纳入劳基法适用对象,同时也应会同教育部,发文全国160间大专院校校方,要求校方应主动提供兼任教师有薪之「产检假」、「产假」、「陪产假」。

▲目前大学兼任老师没有生产假可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