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上昏睡不顾员警破窗醒来竟冲撞 二审无罪判决遭撤销

最高法院撤销无罪判决,发回更审。(图/资料照/记者季相儒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新北市阙姓男子2014年7月的某个傍晚,在车上昏睡。路人担心不测报警处理,2名员警到场后,拍窗呼叫阙男不醒后,决定破窗、熄火,此时阙男突然醒来,猛油门冲撞员警机车,上身在车内的员警也差点被卷走而受伤。阙男一审遭判刑1年10月与4月得易科罚金,二审改判无罪。检方上诉第三审,最高法院认为二审无罪判决有疑义,撤销发回更审。

判决指出,本案发生于2014年7月24日,下午6点20分许,民众发现新北市三重区大马路旁的某部自小客车车辆并未熄火、车内有人睡觉。民众报警,黄姓陈姓2名员警骑乘警用机车到场后,将机车停放在自小客车前,并拍窗呼叫车内驾驶,但驾驶没有醒来。员警认为驾驶的右脚仍放在油门上,担心车辆会对大众造成影响,决定破窗、将车辆熄火。

员警呼叫消防队前来破窗后,黄姓员警开车门,并将驾驶的右脚移开油门踏板。但这时驾驶突然醒来,不顾员警上半身仍在车内,猛踩油门,撞倒前方的2部警用机车,加速逃逸。过程中,还撞倒一名路人,路人手脚多处擦伤。警方追赶不上,根据车籍资料,找上车主阙姓男子,经过指认后,检方决定依照肇事逃逸、妨害公务、过失伤害等多项罪名,对阙男提起公诉。

阙男一审遭判刑1年10月、另外判刑4月得易科罚金12万元。上诉二审后,高院审理时,阙男否认犯罪主张当时将车辆借给朋友,朋友再转借给另名阙姓友人阿伟」,应该是阿伟犯案。高院也传唤多名证人,认定确实无法证明就是车主阙男在车上睡觉、冲撞员警,二审因此改判无罪。

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本案颇有疑义,有重新厘清必要,因此22日撤销二审无罪判决,发回高院更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