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消防分队长瞎掰受训名册 酒店少爷竟成国小主任、税务局官员

中市消防局第六大队黎明分队江姓分队长,指示下属朱男公家机关防火管理人演习、防火管理人复训报名表,交给海派酒店业者,涉嫌伪填公家单位职称。(图/示意图资料照)

记者白珈阳台中报导

台中市消防局第六大队黎明分队江姓分队长,指示下属朱男将公家机关防火管理人演习、防火管理人复训等报名表,偷偷交给海派酒店、海舞理容KTV5名业者,并在职务栏涉嫌伪填分别为国小事务组长、税务局股长中华电信员工国家通讯传采委员会员工,让酒店业者得以免付防火管理人初训及复训费用,台中地检署10日依诈欺罪起诉江男等7人。

起诉书指出,台中市政府办理2012年的公家防火管理人讲习,江男(51岁)指示所属将报名表交给海派员工萧、龚、柯、黄,以及海舞理容孙姓员工,并指示某分队员,将萧等人缴回的报名表,于政府机关名称、职务栏位上,不实填写为某国小的事务组长、国中总务主任、税务局股长等,再将报名表送至消防局救灾救护大队,不知情的中市消防局科员,依据名册发放防火管理人证书有效期限2年。

依据消防法令规定,酒店等营业场所,必须派员参加防火管理人训练龚男柯男黄男萧男孙男,以及所属海派酒店,不仅损害消防局管理防火管理人训练文书资料的正确性,更透过上述手法取得受训证书,获得免于支付防火管理人初训每人至少3200元、复训每人至少1600元的受训费用。

2014年,市府消防局办理防火管理人复训,江男指示所属将报名表给龚男等人,再指示黎明分队朱姓队员(44岁),在龚男缴回的报名表上,不实填载是中华电信员工、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台湾省自来水公司的组长,再呈报给上级,龚男等6人又再次取得证书,每人省下1600元的受训费用。

黎明分队江姓分队长向检警辩称,当时受训名额还没额满,辖内公家机关人员没有意愿参训,是廖前局长通知承办人,若有多余名额可以开放给其他民间人员,他才指示请辖内有公共危险之虞的场所的业者参训,但他没有通知海派酒店少爷及海舞理容KTV业者参加。检察官不采信,予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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