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百货置物柜竟出现一柜两制 8成收费不找零
▲消保处公布车站、机场、百货等置物柜及监视器调查结果。(图/台北捷运公司提供)
行政院消保处今(8)日公布车站、机场、百货公司等场所置物柜及监视器调查,除了部分场所未设监视器,或角度、清晰度不理想外,15处收费置物柜中,2处定型化契约条款有矛盾,像是台北车站逾期未领相关规定不一致、高雄小港机场同一区域出现2种计费方式。另仅3处找零、4处规定遗失赔偿1,000元等情况。消保处表示,已要求业者改善。
消保处于日前会同主管机关,针对台北市、新北市、高雄市、新竹市、嘉义市、花莲县等6县市、22处车站、机场、百货公司的置物柜定型化契约、监视器进行查核。
结果发现,22处业者中,15处置物柜须收取费用,但只有台北车站、松山车站、高雄小港机场等3处提供找零。若放置物品遇到遗失等问题,仅4处规定赔偿1,000元,包含台北车站、新竹车站、高雄小港机场、嘉义火车站。
不过,针对定型化契约部分,台北车站同一柜体出现多版使用规范,像是钥匙式寄物柜,保管期同时订4天及6天;寄放物取出后代管期则是订15天及30天规定不一。高雄小港机场则是收费标准有的以12小时,有的以3小时为收费单位。另外,监视器设置部分,2处未设置监视器,另10处监视器角度、清晰度或是人脸辨识度不佳。
消保处指出,截至6月底复查,定型化契约条款除了找零问题持续改善中外,其他都已改善完毕。而2处未设置监视器,已有1处已设置,另1处在7月中设置完成。至于另10处监视器角度、清晰度或人脸辨识不佳问题,已有4处改善完毕、6处持续改善中。
消保处表示,监视器不仅可作为犯罪防护,也可有效解决消费纠纷,建议置物柜业者应注意监视器角度、画质清晰度、人脸辨识度,以及足够影像记录保存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