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岸风电密集建设 环保署吁遵守法规否则开罚

台湾近年陆续展开离岸风力发电计划各项工作,环保署持续关注相关离岸风电环境议题,于离岸风电政策环评的基础办理审查作业,后续依法执行环评监督作业,当查有具体违规事证时,依法告发处分

环保署说明,为达国家能源政策西元2025年再生能源的政策目标经济部陆续以示范计划、潜力场址区块开发等3个阶段逐步展开离岸风力发电计划,环保署于105年12月28日针对经济部所送「离岸风电区块开发政策评估说明书」作成征询意见,日后个案环评审查过程则依循上述政策环评的原则下完成审查作业,并纳入承诺事项,以作为业者的开发规范与环评监督依据。

环保署表示,离岸风电开发对于台湾过往海域开发型态的确有所不同,因此后续亦于审查结论要求针对鸟类生态项目提出环境影响调查报告,对于水下噪音项目也由环境检验所续订出水下噪音测量方法部分民众及相关民间团体对于目前所订定警戒区750公尺处水下噪音声曝值(SEL)160dB(采单次30秒内平均打桩事件SEL)之限制是否足以避免影响中华白海豚有所疑虑,在个案环评书件中也叙明未来主管机关目的事业主管机关有订定更严格之管制标准时,则应依该规定办理,因此未来如果有更严格的水下噪音标准时,环保署就可依更严格之标准进行监督。

此外环保署也与海洋保育署合作完成制订台湾鲸豚观察员制度作业手册,以作为海洋生态保育环评承诺资料完整性及开发单位一致性标准,针对陆续展开施工风场,透过科技工具执法及部会合作机制持续强化环评监督,也规划学者专家协助监督开发单位落实各项保护对策,以达减轻开发行为所造成之影响,而当发现有具体违规事证时则依法查处,环保署并以苗栗海洋竹南风场为例,说明108年曾发现有观察船及观察员不足的情事,在查证属实后,依法裁处环评法定额度最高罚锾150万元。

环保署说,110年除了已通过环评审查的风场将依并联年度陆续施作外,也有风电业者规划新设风场并办理环境影响评估,环保署将持续依程序进行环境影响评估审查,并于审查通过后针对业者办理环评监督作业,以要求各开发案落实环评承诺,使经济开发与环境保护兼筹并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