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谱!苗栗看守所管理员吸毒、酒驾撞法警 遭判休职2年

▲苗所徐姓管理员酒驾又吸毒,离职后法务部仍移送惩戒公惩会认为严重损害机关政府信誉,将他判决休职2年。(图/记者黄孟珍翻摄)

记者黄孟珍/苗栗报导

苗栗看守所1名徐姓管理员,2018年时与刚出监所罗姓收容人喝酒加吸毒,酒后更在苗栗地检署前违规停车与法警发生冲突,行为相当嚣张,不过2罪均获缓起诉;2019年再度因为酒驾被抓,法务部移送惩戒,公惩会认为,他屡次酒后驾车,又与收容人吸毒,严重损害机关及政府之信誉,将他判决休职2年。

法务部移送理由书指出,这名徐姓管理员在2018年11月4日下班后,开车接送当天刚出看守所的罗姓男子,更在车内直接提供安非他命供其吸食;随后2人再一起前往友人住处饮酒作乐徐员不仅喝酒还吸毒,整个人已经神智不清,晚上他还载送罗前往苗栗地检署请求苗检协助罗员安置事宜,因停车问题和法警爆发冲突。

员警到场后发现,徐男身上有浓浓酒味,施以酒测后,数值超过标准,还在他的车上搜到安非他命吸食器,依现行犯逮捕。但苗检念徐是初犯,苗栗地检署检察官予以缓起诉期间1年,只记过处理,并未移送公惩会惩戒。

不料,2019年5月4日凌晨,徐男驾驶自用车违规左转遭员警拦查,因身上散发酒味,又被员警发现他酒驾,苗栗地院决定判刑3月,之前的缓起诉则撤销,转让毒品与吸毒各判2月;直到判决出炉,法务部把徐男移送公惩会,徐男则自知无力回天,自行请辞。

公惩会认为,徐男身为监所管理员,与收容人私下酬酢、施用2级毒品,又屡犯酒后驾车之刑罚法律,其行为足以使民众公务员不遵守法令,公务纪律松散之不良观感,自会严重损害机关及政府之信誉,判决休职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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