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外给佣金抢业绩 富邦人寿被罚300万元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宣布富邦人寿异常支付业务推广费给保经业务员。图/魏乔怡

额外给奖金又说不清楚,金管会抓到富邦人寿以业务推广费用展业活动费用,在5年内支付高达2,800万元,给保经代业务员,即额外支付契约佣金「抢业务」,严重违反市场纪律,违反保险法,被重罚300万元,并请公司究责相关失职人员

保险局副局长张玉𪸩表示,富邦人寿内部规范「推广业务」及「展业活动」费用,仅适用内部业务通路内勤部门富寿从2014年到2019年,提供业务推广费给保经及保代公司业务员,累计额外支付逾2,800万元,未就推广费建置使用控管、覆核及留存备查机制

二是业务推广的展业活动费核销,没有费用审核标准,亦没有编制支付明细,没有办法确认当时支付的对象业绩来源等。

三是富寿会计单位办理展业活动费报支审核作业,没有留存人工检核轨迹,未加计当月其他报支金额情形

保险局强调,保险公司支付保经代报酬,应在双方签订的合约内支付,不得有额外支付佣酬给保经代业务员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