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职多久前预告比较好?乡民揭真相狂劝...劳基法规定这样说

▲离职该提早几天向主管预告?(示意图/取自pixabay)

网搜小组/邱茀滨报导

过完年后往往进入转职潮,而《劳基法》也都有明定离职提前预告天数。但还是有网友好奇,到职满1个半月的他,究竟要多久前提出离职比较好?贴文一出,掀起网友热议

原PO在PTT板上以「离职多久以前提出比较好?」为题表示,到职1个半月的他每天站到快死,因此在17日向主管提出2月底要走人,但主管却强调「你给我点时间,离职日我给你压3月16日,也就是说3月15日下班后,隔天就不用上班」。

主管续指,若在15日前找到新人填补空缺,而原PO也交接的没问题,就能让原PO提早离职;但若找人不顺利,原PO最多也只需上到3月15日,剩下的就是他的事。

不过,原PO压的离职日与主管规定的相差2周,让他相当为难,因此发问「主管这样跟我说,我该答应吗?还是不留情面直接走啊?」寻求乡民们的建议

问题抛出后,不少人留言说,「除非这部门跟你有过节,不然基本道义,就同意吧」、「好聚好散,没差这半个月」、「看这个对话感觉主管也是蛮有诚意的,看你要不要帮他一把吧」、「如果不是很急的话,建议多撑半个月吧!人情留一线,日后好相见」。

但也有人表示,「劳基法规定工作三个月内讲离职马上就能走了」、「到职一个月而已,没有预告期」、「千万不要为公司想,因为公司也不会为你想」、「你做不到三个月哦,直接走人就好」、「照劳基法,没必要一个月,真要留就当薪水小偷」。

事实上,根据《劳基法》相关规定,劳工离职预告要依照「工作年资」,不用预告的仅限工作3个月内;满3个月未满1年者要在10天前预告;满1年但未满3年者是提前20天;而超过3年的人就须在30天前告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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