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错发票 业者可向当地税局申请更正

营业人之统一发票书写错误规定应收回作废重开,惟实务上不免会遇到原开立发票无法收回情形,此时营业人可向所在地稽征机关申请更正或注销错误之统一发票,无须烦恼。

财政部高雄税局表示,营业人开立统一发票如有书写错误,应另行开立,并将误写之统一发票收执联及扣抵联注明「作废」字样黏贴存根联上,即可完成程序

一般而言,如统一发票记载有错误,买方营业人大多数会同意卖方回收误写之统一发票收执联及扣抵联,以便作废重开。

但如果遇上特殊情况或买方营业人拒绝退回致无法收回时,亦可向当地国税局申请更正或注销错误之统一发票,并由卖方营业人当地国税局通报给买方营业人当地的税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