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老板开错发票追不回莫慌! 国税局:主动更正或报备实际资料 免罚

▲小老板们开错发票,却收不回不用慌张,向稽征机关报备更正即可。(图/翻摄自pixabay、示意图

记者吴静君台北报导

财政部南区国税局表示,目前营业人使用收银机或者POS机开立统一电子)发票情况普遍,但也常有因为生意忙碌或者工读生不熟悉收银机或POS机的操作,导致销售金额登打错误。当发现错误时,消费者已经离开现场无法收回错误发票作废重开,这时候别着急,记得主动向稽征机关更正报备实际交易资料,就不用担心被处罚。

南区国税局说明,依照统一发票使用办法,营业人开立发票如果有应行纪载有错误情形时,应该收回原发票作废,另外开立统一发票给买受人、消费者。如果未作废重开,依加值型或非加值型营业税法的规定,应记载事项如果未依规定记载或者是纪载不实,就会依规定处分销售额的1%以上,但是罚锾是1500元以上、1万5000元以下。

但是依据税务违章案件减免处罚标准规定,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征机关或者是财政部指定的调查人员前,已经主动向稽征机关征更及报备实际交易资料,所开立给营业人统一发票各联错误处并已改正,且更正后买卖双方确实依该实际交易资料申报,无短报、漏报、短开或溢开营业税额,免予处罚。

但小老板们最担心如果销售对象个人时,无法向消费者收回发票作废重开,但不用担心,南区国税局说,如果发现误开后在未经检举、未经稽征机关或财政部指定调查员调查前,已经主动更正或报备实际的交易资料,就可以免予处罚。该局提醒,营业人开立统一发票如因一时疏忽书写错误,应收回作废重开,如无法收回作废重开,应尽速依上述规定办理,以免受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