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巨蛋停工远雄求偿18亿 柯文哲直呼:太多了

▲大巨蛋停工衍生的维护成本远雄对北市府求偿18亿。(图/记者邱显烨摄)

记者陈家祥/台北报导

北市柯文哲在2015年时,以未按图施工为由,勒令远雄大巨蛋工程停工;历经4年多后,在去年同意复工。但期间因停工增加的维护成本,远雄认为是北市府拖延造成,旗下「远雄巨蛋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告请求国赔,向都发局求偿18亿,金额之高连柯文哲都直呼「太多了」;媒体追问,是否同意?柯说,不会。

台北市政府6日举办首长共识营,北市都发局长黄景茂因将转任国家住都中心执行长,已在日前请辞获准,上午并未出席首长共识营。而预计在过年后走马上任的准都发局长黄一平,却现身首长共识营,针对大巨蛋的诉讼,他表示回去还要再了解,再对外发言。

建管处发布新闻稿指出,大巨蛋工程停工肇因远雄公司计有79处主要构造未按核准图说施作,都发局依据建筑法第58条第1项第6款规定,在2015年5月20日依法勒令停工处分,经监察院调查及远雄公司不服行政处分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调查及判决停工处分核属适法有据」,所谓大巨蛋工程停建4年衍生相关费用系因远雄公司未按图施工,自应负完全责任

有关远雄巨蛋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起国赔诉讼、赔偿18亿元,都发局认为,请求事项已罹于国家赔偿法第8条规定之请求权时效,且停工处分并未禁止建筑法第63条所指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之施工行为,故大巨蛋工程于停工期间,承造人仍应依建筑法第63条规定采取适当安全防灾措施规定之义务,负责维护工地建筑物结构安全。

此外,再依最高行政法院2015年裁字第1008号裁定意旨,承造人应提出适当维护施工场所之工程计划予都发局,并与专业技术人员共同协商确认施工工项是否为「维护安全、防范危险发生」目的所必须及得施作之方式范围等事项,有关远雄营造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相关防灾维护工项,都发局已分别邀集专业公会召开会议共同讨论后,即分次同意施作相关防灾维护工项,并无故意拖延备查维护计划之情形,「针对远雄巨蛋事业股份有限公司提出请求赔偿事项,都发局并无赔偿责任」。

都发局再度强调,市府坚守公共安全立场从来没变,后续将持续市民安全把关,依法要求远雄巨蛋公司遵守规定,以保障大巨蛋使用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