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外资维家不卖股诉愿求偿 王光祥声明持股再加码
金管会昨天(17日)裁罚认定大陆「龙峰国际」透过维家置业等5个外资帐户买入大同股票,裁罚并限期卖出,维家负责人WEI CHANGYUAN今天(18日)委托律师傅文民指出,不会出脱大同股票,并将对裁决提诉愿救济,同时王光祥也声明持股还会再加码。
维家负责人WEI CHANGYUAN今天委托律师傅文民指出,维家及他本人与龙峰无关,他是香港永久居民、也是大同合法股东,不会出脱大同股票,对金管会违法裁决会提诉愿救济。
三圆建设董事长王光祥也以大同公司最大股东身分,发表声明强调「本人为改革大同公司治理,提升经营绩效,召集股东会改选董事的过程,一定会符合相关法令规定,本人重申,维护股东权益的信念不会改变,而且一定会继续增加持股,希望国内外股东全力支持。」
根据金管会调查,龙峰国际透过维家置业等5个FINI帐户买入大同股票达18.01%,裁罚龙峰国际及负责人共402万元,并要求半年内出清,维家置业负责人WEI先生认为金管会裁决明显偏颇违法,已损害维家权益,会提诉愿救济,并对金管会、相关承办人员声请赔偿。
WEI表示,他是英属维京群岛Danielson Creation公司的负责人,去年12月14日向香港人士林美欣购买维家置业100%股权,进而持有大同股票,相关的转让合约、资金来源、汇款水单、收迄证明、香港公司登记文件全都提供金管会,证明现在的维家与龙峰毫无关系。
WEI表示,他是香港永久居民,以香港的资金买下维家置业,他不清楚原来的维家股东与龙峰有何关系,但相关的文件可以清楚证明他不是中国人,买维家的股款也不是中国资金,是完全合法的外资,金管会视若无睹,明显偏颇裁决违法,他将诉愿到底。
律师傅文民强调,金管会的违法裁罚对象是龙峰国际,和维家及WEI先生无关;WEI先生是大同的合法股东,没有限期卖出的问题,不会出脱大同股票,也将依法行使股东权利。
WEI指出,台湾推动资本市场国际化,金管会却选择性执法,开倒车百般阻挠合法外资投资台湾,如果金管会违法处分造成维家及他本人权益受损,将依法对金管会、相关承办官员求偿及声请国家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