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月子中心见小孩反被悍妻暴打 男痛到提告求偿100万

▲和老婆起争执之后,被痛殴到全身多处擦伤。(示意图/CFP)

社会中心综合报导

彰化一名28岁的黄姓女子2016年8月产下小孩后,在月子中心调养身体,同月3日因为照顾小孩的问题先生起了口角,一气之下猛打对方,导致老公全身多处擦伤。事后,黄女被先生告上法院,在刑事部分被依伤害罪被判服劳役8日;民事部分,则是被彰化地院判赔1万元。

判决书指出,黄女和先生前年6月结婚,2个月后产下一名新生儿,但是婚后生活并不幸福,事发当天看见老公来月子中心探视小孩,双方又因为婴儿的照顾问题吵得不可开交,甚至爆发严重口角,过程中将男方打伤,导致对方双前臂挫擦伤、右侧上臂挫伤、头部挫伤、右大腿挫伤等。

案件审理期间,黄女否认打人一事,称当时先被老公用脚踹,且被用手推挤,自己才是受害者,还强调对方身上的伤都是先生自己撞的。不过法官依据医院验伤单以及相关事证,认为伤害罪成立,判罚金8000元,得易服劳役8天。事后,夫妻2人前年12月也在法庭协调下离婚。

另外,黄女先生认为,自己只是探视小孩,却被女方痛殴,甚至还因此遭到亲戚朋友的耻笑,导致身心灵受到严重伤害,在民事部分求偿100万元的慰抚金。对此,法院判决近日出炉,考量加害情形影响程度等,判被告必需赔上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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