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长要求补证件遭客诉态度差 无业男「一原因」惨输!再赔1.8万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林姓无业男子今年3月9日晚间7时许前往嘉义市某通讯办理业务,因为不满被要求补齐证件,竟然气得大骂沈姓店长三字经,事后瞎掰那是他的口头禅,还要求进行精神鉴定,结果因为没钱支付鉴定费用而泡汤,最终还得赔偿店长1万8000元,全案仍可上诉。

林男不补齐证件还客诉店长态度不佳。(示意图/ETtoday资料照,与本案当事人无关)

沈姓店长在判决书中提到,事发当日因为办理业务问题,要求林男补齐证件,没想到竟遭当场飙骂「X你娘」、「你真的很鸡X」等脏话,事后还被客诉态度不好,平白导致人格尊严和社会评价受到贬损,越想越不甘心,因此决定提告求偿10万元精神慰抚金。

林男则辩称,他的口头禅就是骂脏话,「我精神状况不佳,去办业务却被一口拒绝,所以突然大声讲这几句话,不是故意要骂人。如果法官要判我赔钱,我要声请医师鉴定,但是我没有钱付鉴定费。」

嘉义简易庭认为,林男辩称三字经是口头禅,但上述脏话客观上已经足以贬损店长的人格,堪信店长主张因为他的行为导致名誉受损是事实,加上他要求声请医师鉴定,却没有钱支付费用,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4条之1第1项规定,「诉讼行为须支出费用者,审判长定期命当事人预纳之。当事人不预纳者,法院得不为该行为。」最终认定他的辩词属于临讼卸责之词,不可采信,判处应赔偿店长1万8000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