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眼药水、药膏 专家:有先后顺序

食药署提醒,用药后如果有眼睛剧痛持续视力模糊等,应立即停止并速就医。图/本报资料照片

「目睭花花,匏仔看做菜瓜」,许多民众如果觉得眼睛雾雾时,常常会自行购买药水来缓解不适,或是误认眼药水可用来「保养」眼睛,因此觉得多用无妨,食药署提醒,眼药水是「药」不是「保养品」!

若使用两种以上的眼药水,食药署建议,应间隔5分钟以上再用;若是眼药膏跟眼药水要同时使用时,应先使用药水,间隔10分钟以上再使用药膏。

食药署说,使用眼药水、药膏应遵循药品仿单(说明书)使用,切勿过量使用,用药前应先洽眼科医师诊治或咨询药事人员,并遵医嘱或药品仿单(说明书)使用,勿过量。另外,为避免污染药品,使用前应洗净双手,使用时不要碰触药瓶瓶口,也应避免将瓶口直接接触眼睛。

至于保存上,食药署说,眼药水应依药品仿单(说明书)或药瓶标示进行保存,避免阳光直射,对于超过保存期限或开封超过28天的眼药水,请勿继续使用,以免造成眼睛感染、发炎

食药署再次提醒,用药后如果有眼睛剧痛、持续视力模糊等情况发生或连续使用数日后症状没有改善,请立即停止并尽速就医。另外值得注意的是,透过网购或国外带回的眼药水,并不属于我国合法药物,如果因此遭受药害,并不适用我国药害救济制度喔!

食药署设有「药物不良反应通报系统」及「药物不良品通报中心」,并对于药物之安全性疗效亦随时进行再评估,倘发现药品有新增安全问题或重大品质异常,则会启动安全性再评估或品质调查,必要时,采取风险管控措施,以确保民众用药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