蝶恋花翻车已2年!27家游览车「连续4年丙等以下」 交部这样说

蝶恋花游览车2年前翻车,造成33死、11人伤。(资料图/记者柳名耕摄)

记者胡顺惠台北报导

2017年发生33死11人伤的蝶恋花翻车惨剧,至今已经经过2年多,游览车安全性的相关法规仍需持续监督。立委李鸿钧今(27)日在立法院交通委员会直批,评鉴依车辆公司、驾驶人的管理分成五级,其中有27家连续4年获丙、丁评等,没有淘汰机制的评鉴只是在做表面功夫

立法院交通委员会今天审查公路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游览车安全性问题有多名立委关注,立委吴志扬等人提案修法。吴志扬表示,应授权交通部设定车龄车况、行驶里程数、保养纪录条件,以车龄加上公里数,要求车辆修复厂要求车子在一定里程数一定要回车厂保养,以免老车影响行车安全。

▲立委李鸿钧。(图/记者胡顺惠摄)

「这些事故(蝶恋花翻车事故)还历历在目,但过了2年,现在还在谈修法!」李鸿钧表示,现在评鉴分级分成优、甲、乙、丙、丁五级,后面两级的丙、丁还有27家,也没有淘汰机制,评选标准都已经不合格,可以上路才奇怪,不要再用以往墨守成规法规。

交通部表示,对连续获得丙、丁级等的业者连续查核,查核结果会做相关处置,业者被评丙、丁不是不合格,至少还是合宜规定,只是表现的没那么好,不合格的早就淘汰掉,担心会造成大家的误解,未来新的制度将不再列等。

不合乎法规的业者如何才会被撤销执照?交通部解释,业者如果违反《公路法》47条,有其他管理不善或重大违规等,即立刻要求限期改善并停止一部分的营业,如果还不改善再逐次加重处分,最后才是撤照,表现不佳的名单监理所网站都可以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