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背书保证上限

金管会昨(4)日宣布票券公司依照其资本适足率,区分为4级,给予不同的短期票券保证背书倍数上限,适足率在12%以上,可达净值的5倍;低于10%者,则仅能以净值为限。

原先未差异化管理前,无论好、坏,皆为净值8倍,此次把倍数大幅限缩,金管会银行局副局长栋梁表示,国内10家票券业者,平均皆在净值5倍以下,因此影响不大。

根据金管会的统计数据,目前现存的10家票券公司,资本适足率都在12%以上。

金管会拟修订的「票券金融公司办理短期票券之保证背书总余额规定」,此次将票券金融公司区分为4级,根据各票券订定不同等级的保证、背书总余额上限;其中,自有资本与风险性资产超过12%者,办理短期票券的保证、背书总余额,可达净值的5倍。

11%以上、未达12%者,承作规模,则以净值的4倍为限;10%以上、未达11%者,则以净值3倍为限;未达10%者,则不得超过净值。

银行局指出,此举主要是为了让票券公司回归经纪商交易商经营本质,避免承担过度信用风险,危及货币市场的安定,因此,在开放票券公司承作固定收益商品等多元业务后,逐步降低保证业务。

另外,资本适足比率若下降,导致票券公司办理短期票券的规模,不符合规定,除了经金管会核准以外,也必须在6个月内将保证、背书总余额,调整至符合规定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