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糖!「保健食品」订含糖量上限 逾25克不得申请
▲控糖!「保健食品」订含糖量上限,逾25克不得申请为健康食品。(图/记者周宸亘摄)
卫福部食药署今(17)日公布修正「健康食品查验登记审查原则」,其中印有「小绿人」标章的健康食品含糖量,若额外添加的糖介于17~25克,审查通过即可登记为健康食品,但若超过25克,则不得申请。另外,若通过审查申请健康食品外,包装也必须标示「请注意热量摄取」等警语。
食药署本次共修正25点「健康食品查验登记审查原则」,在含糖量方面,食品组科长周珮如指出,国健署日前预告「国人营养基准修订草案」,建议每日糖摄取热量不宜超过总热量的10%,以一天2000大卡换算下来,糖的热量不建议超过200大卡,而1克的糖约4大卡,等于不能超过50克。
周珮如说明,不能超过50克是一般食品标准,但是健康食品必须更严格,因此经专家讨论后,订出健康食品额外添加堂不可超过25克,但若额外添加糖介于17-25克,产品也必须标示「请注意热量摄取」等警语。
若相关产品有宣称功效,必须依照功效评估试验为人体食用研究或动物实验分别标示,若用动物实验且通过审查,必须在外包装标示「保健功效经动物实验证实」,以便民众分辨。
另外,周珮如也特别提到,目前13种保健功效大部分都是由动物跟人体试验两种模式,过去人体实验都是标示「经实验证实」,但考量到如果做人体实验研究,可以更贴近人的状况,因此经专家讨论,也进一步修订若是经过人体实验,未来上市也可标注经人体食用研究验证保健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