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糖食品 不可標富含維生素

「生机果汁领导品牌…,富含膳食纤维、高维生素C…」,不少含糖果汁、碳酸饮料打着健康营养噱头刺激消费,但可能让人摄取过量糖分。食药署昨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即日起,含糖饮料及食品等外包装均不可标示「高、多、富含」等文字,如涉及外包装调整,可有二年缓冲期,标示不实者最高处新台币四○○万元罚锾。

许多业者在食品包装上标榜含有维生素、高钙、低钠等,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说,标示「含有维生素A、高钙、低钠、无糖、高纤维」或等同意义词句,以表达该食品具有或不具有特定营养素含量,均属于「营养宣称」范畴。但如果标示「高、多、富含」某维生素,则有促销嫌疑,可能让消费者摄取过多的糖分。

为此,食药署修正公告「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即日起,含糖食品饮料均不可标示「高、多、富含」某营养素及其含量基准,而代糖或无糖等产品则不受此限,

林金富以含糖碳酸饮料为例,包装上不可标示「富含维生素C」、「高维生素C」等文字,但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或「每一○○毫升,含维生素C五十毫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

至于其他不含糖食品饮品,为更接近「名实相符」,林金富表示,产品外包装在陈述具有某特定营养素性质时,可标示如:「本产品含叶黄素」、「每份含蛋白质几公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并于营养标示内清楚写下含量,例如,某固体产品宣称「高维生素D」,代表每一百公克含维生素D,须达到或超过三微克。

可标示「高、多、富含」等营养素,仅限于膳食纤维、维生素A、维生素B1、维生素B2 、维生素B6、维生素B12、维生素C、维生素D、维生素E、维生素K、烟碱素、叶酸、泛酸、生物素、胆素、钙、铁、碘、镁、锌、氟、硒等廿二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