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糖碳酸飲料可標添加維生素C 新制即起上路

食药署今天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其中含糖碳酸饮料未来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等与事实相符营养宣称。示意图/ingimage

食药署今天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其中含糖碳酸饮料未来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等与事实相符营养宣称,但不得标示「高、富含」,避免促销字眼导致民众喝下过多糖分。

所谓的「营养宣称」,意指标示「含有维生素 A、高钙、低钠、无糖、高纤维」或等同意义词句以表达食品具有或不具有特定营养素含量,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参考国际规范与产业实务情形,今天公告修正「包装食品营养宣称应遵行事项」。

食药署副署长林金富接受媒体联访时表示,这次修正重点就是回归到「本质相符」原则,食品内含有什么成分就宣称有什么,如有维生素C就可写出添加维他命C,以利法规更加落实及清楚易懂。虽然未来允许宣称「添加」营养素,但部分食品不得标示「高、富含」营养素。

林金富说,现在许多罐装饮料都会加入维生素C,依据新制可标示「添加维生素C」或「每100毫升含维生素C 50毫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但以含糖碳酸饮料为例,不得标示「高、富含」维生素C或等同意义的营养宣称及生理功能词句。

林金富表示,由于「高、富含」等字眼有促销作用,担心民众喝下过多含糖饮料。换而言之,同样以碳酸饮料为例,无糖产品未来就可以宣称「高、富含」维生素C,仅须含量达营养素每日建议摄取量30%,即可标示「富含」,其中包含代糖饮料,也归类于无糖产品范围。

另外,增加「高、多、富含」等营养宣称的营养素及其含量基准,从过去8项增加至22项,包含膳食纤维、维生素A、维生素BI、维生素B2、维生素C、维生素E、钙、铁、蛋白质、烟碱素、泛酸、维生素B6、维生素B12、叶酸、维生素D、维生素K、生物素、胆素、碘、镁、锌、硒。

林金富说,产品于外包装表达该产品具有特定营养素性质时,可标示如「本产品含叶黄素」、「每份含蛋白质○公克」等与事实相符的营养宣称,并应于营养标示内标示其宣称营养素含量。新制即日生效,部分应遵行事项给予缓冲期至115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