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更條例修正案三讀通過!北市2725棟老屋受惠 占全國33%
立法院今三读修正通过都更条例65条,「原建筑容积」奖励放宽适用对象,北市约有2725栋合法建筑物受惠。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立法院今三读通过都市更新条例65条修正案,预计全国将有8216栋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受惠。台北市更新处说,北市约有2725栋合法建筑物符合条件,占全国33%。
更新处指出,都市更新条例、都更建筑容奖办法、危老容奖办法等相关法令规定,必须是实施容积管制前取得「使用执照」的建筑物,才可申请原建筑容积的奖励。
但实务执行上,提出建照申请案是以申请挂号时间点作为其建照的法令适用日,该类建物虽于容积管制后才建成,仍有该奖励所指实施容积管制前就兴建的情形。
更新处说,考量这类建筑物重建时,依法规不能适用原建筑容积,因此北市去年11月即主动发函向国土管理署建议修订,并提供都市计划地区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取得建照,实施容积管制后取得使照的6层楼以上合法建筑物统计资料。
更新处表示,国土署鉴于此类建筑物在全台具有一定规模数量,今年3月邀集各地方政府召会研议,启动都市更新条例第65条、都更建筑容奖办法第3条、第5条及危老容奖办法第2条修法作业,9月30日经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审查通过。
更新处提到,今天立法院三读修正通过都更条例65条,从现行针对实施容积管制前「已兴建完成」的合法建物,放宽到实施容积管制前「已挂号申请建造执照」的建筑基地。
更新处指出,北市目前申请原建筑容积高于法定容积案件危老案共56件,其中13件待中央修法;80件更新案中,19件待中央修法且就有6件是属于市府公告列管拆除重建的海砂屋,如北投欧洲花城、敦化香榭等更新案急待更新重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