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家观察-厘清老屋重建规范 有机会一户换两户

目前较常见的老屋重建途径,有自行重建、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但这三种重建方式的容积奖励、审议过程、施行期限、相关补助及税负优惠,都不一样,因此重建的第一步,就是要选出可以适用且最合适的重建方式。

以自行重建来说,只要房屋所有权人达成共识即可,相对单纯,但依是否与建商合作、是否由建商出资,又可再分为自建、委建及合建,相关方式除涉及贷款、出资金额,也会影响日后分回新屋的大小。

如果选择自行重建,最重要的评估条件还是建物建蔽率、容积率及容积奖励。举例来说,如果原屋是三层楼的公寓,但重建后在容积等奖励下可依原面积盖到五层楼,原屋主除了可以老屋换新屋,更有机会一户换两户。

至于都市更新及危老重建,都是政府基于特定目的推动的老屋重建方式,采用都市更新或危老重建方式重建老屋,好处是可获得容积奖励,还能享有税负减免或其他优惠,缺点则是,须符合的门槛和程序都会比自行重建麻烦许多。

例如,都市更新没办法由屋主自行决定推动,且各地方政府对都更案都设有基地面积门槛,也就是就算住户全都想都更,但原址面积太小,也没办法成为都更案。例如台北市即规定,基地面积至少需达500平方公尺(151.5坪)。

都更另一个让人却步的问题,是整合及时间成本,都更可取得较高的容积奖励,但自行划定更新单元应取得所有权人、土地面积及楼地板面积超过80%同意,之后的程序,还包含公开展览、公听会、听证及主管机关审议,有可能超过十年都无法顺利推动,更不要说交屋。

危老重建顾名思义,门槛首先就是要「危」或「老」,例如地震后被贴红单的建筑即符合危险;所谓老旧则是指屋龄30年以上、耐震能力未达一定标准,且改善不具效益或未设置升降设备。

危老重建和都更一样,可得到政策补助和奖励,相对于都更,危老重建的优点是没有基地最小面积限制、程序更简便;缺点则是危老需全体所有权人同意,且依现行危老条例,2027年5月底前提出重建申请,才能适用相关奖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