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元祖少东离婚控前妻冒名盗领610万 蓝婉绮遭判8月
▲元祖大少东前妻蓝婉绮盗领案,二审再遭判刑。(图/记者吴铭峰摄)
元祖食品大少东张乙涛2016年离婚后,3个子女监护权归给前妻蓝婉绮,张控告蓝女拿走他的存折、印鉴章,冒名盗领610万元存款,一审判蓝女窃盗无罪、伪造文书判刑10月,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16日宣判,仍认定成立伪造文书罪,改判8月,但宣告缓刑2年的自新机会。可上诉。
张乙涛与蓝婉绮于2006年结婚,10年婚姻内共育有3名子女,台北地院于2016年3月间判准离婚,但蓝婉绮于2013年11月12日返回2人在台北市的住处,拿走张男2本存折和印鉴章,并冒用张男名义,临柜盗领610万元存款,直接汇进自己的帐户。张男不满,控告蓝女窃盗、伪造文书等罪嫌,蓝女遭提起公诉。
法院审理时,蓝女否认犯案,辩称张男早已告知提款密码,并承诺给予家用、允许她随时回来拿取存折、印章,所以她只是领用家用金钱,并无窃盗、伪造文书的犯意。一审法院认定窃盗无罪,但蓝女确实冒用张男身分领款,成立伪造文书罪,判刑10月,但宣告缓刑2年的自新机会。
案经上诉,高院二审开庭时,蓝女仍否认犯案,而双方律师在开庭时针锋相对,张男律师指控蓝女狮子大开口,除本件官司外还另外提起5件官司,要胁若要解决官司,必须支付1亿7千万元的天价;另外蓝女律师也反驳,离婚官司后还有剩余财产分配诉讼,因此需要子女在国外的教育费用,才会开出这个价钱,「不是只要钱而已!」
全案于16日宣判,高院仍认定窃盗无罪、伪造文书有罪,考量蓝女犯后态度,高院改判有期徒刑8月,但宣告缓刑2年,缓刑期间内须服义务劳务60小时。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