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施暴拘禁32小时!妻「独背千万债」离婚 多金老公判付1亿

张女丈夫离婚向法院请求平均分配财产一审仅判得500万元,案经上诉,二审逆转获得1亿元。(示意图免费图库Pixabay)

记者陈羿妏/台北报导

张姓女子与林姓丈夫一起在北市天母经营银楼,2018年离婚后,张女向法院请求夫妻剩余财产「平均分配」。一审士林地院发现,张女负债3871万9916元,林男则零债务海外累积2亿资产,以丈夫付出较多,判张女得500万元;案经上诉二审,高等法院逆转局面,认定张女对家庭有所贡献判林应付一半资产,金额相当于1亿元,可上诉。

判决指出,张女与林男婚后未以契约订立妻财产制,因此属「法定财产制」,即夫妻婚前、婚后的财产都各自保有所有权,但两方若离婚,夫妻间得自由约定如何分配剩余财产,未协议时则平均分配。张女结婚生子后,退居幕后,银楼生意主要为林男负责,但林男因怀疑张女外遇,开始会动手施暴,还曾拘禁对方32小时,让张女无法忍受,决定诉请离婚。

2018年11月14日确定离婚后,张女请求平均分配财产,一审士林地院查出,张女负债3871万9916元,其中更有2850万3000元,属于私人借贷,所有房屋土地更因负债遭拍卖,反观丈夫则无债务,还在海外置产,资产高达2亿,丈夫的努力及付出,远优于一般人之水平,因此仅判张女得500万元。

张女不服结果,提上诉主张,1993年她已开始经营银楼,直到1996年结婚,才改由林男担任银楼负责人,她负责综理经营店面、支付往来厂商货款财税业务,而林男投资马来西亚房地产的5632万8320元,也是她汇款的,另外林男曾因涉及刑案离家近10年,这段时间内皆由她一人扛起家计、照顾小孩,可确认她对家事劳务有付出,并协助丈夫事业,应当调高分配之金额。

对此,高等法院审理后,认定张女的付出,结算两造资产后,平均分配之下,判林男付1亿122万765元,而一审判决出炉后,张女已获500万元,接下来林男还有9622万0765元要给付张女,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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