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签一张400万折让单以为赚到 竟吃上罚单还被移送检调

买房过程中,签名任何文件,务必多了解相关法律注意事项。(图/报系资料照)

实价登录制度上路之后,已经成为民众购屋时之重要参考,但实价登录制度有时也会成为有心人作价灌水,拉高成交行情工具内政部地政司特别指出,这样的行为已经涉及违规违法,呼吁民众千万要特别注意。

案例事实

李先生看中住家附近一栋建商新推的大楼,他买了其中一间40坪的房子价格也讲好每坪60万,总价一共是2400万。签约前,建商经理突然跟他说,希望李先生能配合用每坪70万来签约,也就是每坪比原来的多10万,但会同时签一张400万元的折让单给李先生。也就是说,李先生最后仍然只要付2400万元就可以了。

建商经理告诉李先生,如果他愿意配合,公司可以免费送他价值100万的进口厨房卫浴设备,李先生一听,不用多付钱,又可以得到免费的高级设备,难得有这么好康的事情,于是就答应了。

没想到半年后,国税局通知他该次交易涉嫌申报价格不实,因此要处以罚锾,而且该行为已经涉及《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因此将移送检调侦办。

韦德律师。(图/张文玠摄影

【法律解析

熟稔不动产法令专家刘韦德律师表示,依《不动产经纪管理条例》24-1的规定,起造人或建筑业委托不动产经纪业代销之预售屋,应由经营代销业务之经纪业于委托代销契约届满或终止30日内办理申报;但若建商或地主没有委托代销,而是自行销售之预售屋,则是等到房屋盖好实际销售时,才要用一般买卖案件方式办理申报登录。

实务上,有建商希望利用实价登录制度,以不实的价格拉升成交行情,因此会在与消费者谈定价格之后,希望消费者配合以更高的成交价格签约,但同时间却另外再以各种名义将虚涨的价额签立折让单,因此消费者最后所付的价金并未增加,所以有些消费者就会因为贪图建商提供的各种「诱因」而答应配合。

刘韦德律师指出,虽然折让单是另外签立,但实际上折让单是属于对于原买卖契约之修正,仍然是属于双方买卖契约之一部,因此买卖双方在申报实价登录时,应该要依据实际折价后之金额核实申报才是正确作法,如果已经有折让事实,但仅以折让前之较高价格申报,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申报价格不实。

而被依《平均地权条例》第47条第2项、第81条之2第2项规定,处以三万元至十五万元之罚锾(内政部104年06月29日台内地字第1040420844号函释参照)。

刘韦德律师进一步说明,这种合谋灌水拉高成交行情的做法,若是没有合理基础的折让,纯粹只是为了作高价格,还可能会另涉及《刑法》第214条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文书罪的刑事责任,因此消费者切勿贪图小利随便配合,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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