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性暴力報導指引出爐 3情境可適度揭露

卫福部今天公布媒体报导儿少性暴力指引,行为人任职幼儿园等场域,或被害人成年后主动揭露,或主管机关审议通过内容,3情境可适度揭露。图为卫福部保护司司长张秀鸳。联合报系记者林琮恩/摄影

台北市培诺米达幼儿园园长儿子毛畯珅涉性侵多名女童案,出现媒体未报导案件全方位实情质疑声浪,卫生福利部保护服务司日前举行专家会议,讨论媒体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指引草案。这项指引在今天公布,盼保护儿少性暴力被害人隐私,并兼顾媒体揭弊社会公共利益。

保护司长张秀鸳告诉中央社记者,未来3种情境可适度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

第1种情境是成年行为人事件发生后,调查确定前或调查成立后,仍违法服务于以服务未满18岁、身心障碍者或老人相关机构,可适度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

张秀鸳举例说明,如加害人报导时仍在幼儿园工作,可揭露机构名称,但不得揭露足资识别被害人身分的资讯。

第2种情境是儿少性暴力被害人成年,经本人同意揭露事件内容。

张秀鸳表示,心智障碍者、受监护宣告或辅助宣告者,应以可理解方式提供资讯。受监护宣告者并应取得监护人同意,应尊重受监护宣告者意愿。

第3种情境是其他经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举行会议审议通过的事件内容。

张秀鸳说,媒体报导儿少及性暴力事件时,应尊重被害人及家属感受,避免侵入式采访或拍摄,造成二度伤害。媒体报导或记载,应避免对行为人未审先判、标签化或主观叙述。

张秀鸳并提醒,新闻标题及内文用字用语应以中性语气呈现,避免激化阅听大众情绪与对立,且不得过度描述或描绘性侵害、性骚扰、儿童及少年性剥削等性暴力事件发生、行为细节文字或图片。

近期时有所闻论坛散播非法性私密影像,这次指引特别强调,避免写出非法网站名称,张秀鸳以非法网站「创意私房」为例,希望未来报导可去识别化,如改写为「创○私房」,避免民众好奇搜寻,「帮非法网站广告促销,被利用的代价太大」。

此外,新闻报导应避免可能强化儿童或少年可做为性的对象、儿童或少年性剥削迷思,或美化儿童及少年性暴力的词汇或文意。张秀鸳表示,与性有关的儿少坐台陪酒,以「传播妹」、「公关妹」形容,都是美化词汇,让性剥削工作被包装,仿佛从事高雅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