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爸爸赠3千万嫁妆气养女不下跪怒求终止收养 最高法院发回

养女不下跪道歉,养父母心结求终止收养。此为示意图。(图/取自免费图库pakutaso)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南望族收养许姓女子当养女45年,养父母曾送出3千万元嫁妆,让养女嫁给医师。但双方于2009年发生争吵,养父母坚持要养女下跪道歉,但养女只愿意口头道歉,双方10多年不再联系。养父母最后向法院声请终止收养关系一审未准,二审逆转终止收养,案经最高法院审理,最高法院19日废弃原裁定,发回地院更裁。

台南地院裁定指出,台南某望族家中资力雄厚,养父母虽有子女,但仍在1976年收养没有血缘关系的许姓人家女儿为养女,养父母对养女疼爱有加,自己的子女都未曾送到美国念书,却在养女国中阶段,就花大钱将她送到美国念书。养女回国后,与某小儿科医师谈定婚嫁,养父母还大手笔送出总价3000万元的嫁妆。

而养女与医师结婚后,育有一子一女,养女在2009年带着儿子到美国游玩,但最后决定脱团多留几天在美国,并打电话回国给养父母,双方为此大吵一架。回国后,双方不愿联络,但隔年养父生病在家休养,养女在医师丈夫以及公婆的陪同下,到养父家道歉。养父坚持养女要下跪道歉,但养女仅口头道歉,不愿下跪,双方气氛更僵,自此不再联系。3年后养母乳癌手术、4年后养父心导管手术,全都没有通知养女。

不下跪道歉事过10年,养父母认为双方徒有收养形式,而无实质亲情维系,向法院声请终止收养。而养女则抗辩,在美国时争吵,乃亲子间相处上常会发生的误会摩擦,并非重大事由;另外当时养父要求下跪道歉,她确实不愿意下跪。此外,养女的医师丈夫也作证表示,养女患有忧郁症精神不佳,曾打过几次电话问候养父母未受回应后,就决定冷处理,让时间淡化一切,等双方有可能谈的时候,希望再修补感情。因此养女请求法院驳回养父母的请求。

一审未准许,但二审台南地院合议庭改认定双方间存有难以维持收养关系之重大事由,裁准终止收养关系。案经上诉最高法院,最高法院认为本案终止收养关系,性质与离婚事件相同,程序上应该可以准用婚姻诉讼程序,因此二审裁定程序上有违误,最后废弃准许终止收养的裁定,发回台南地院更为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