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卫生局公告:口罩厂商违反药事法「勒令回收」 女议员控:这家别买!

屏东县议员踢爆,一家厂商生产的抛弃式医用口罩没有符合国家检验标准。(示意图记者谢承恩摄)

地方中心综合报导

武汉肺炎的扩散引起全球恐慌,台湾有不少民众开始采买口罩,不过,一款名为「『益江』抛弃式医用口罩(未灭菌)」的口罩被踢爆,根本没有符合国家的检验标准,违反药事法规定高雄市府卫生局早就去函要求回收。

国民党屏东县议员宋丽华29日在脸书上分享,一款名为「『益江』抛弃式医用口罩(未灭菌)」的医疗口罩根本没有通过国家的检验标准,涉嫌违反药事法规定,早就被要求要回收。

▼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发函要求回收。(图/翻摄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点图可放大)

依据宋丽华贴出的公文,根据《药事法》第80条第1项第3款的规定,这次的回收属于「第二级回收」,要求厂商将发出的产品全部收回,且在3日内提交回收计划书的相关资料,送往卫福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及高雄市政府卫生局。

根据高雄市政府卫生局发给社团法人高雄市第一药师公会」的信函,「『益江』抛弃式医用口罩(未灭菌)」(卫署医器陆输壹字第001498号)的医疗器材进行抽验后,发现该产品的「细菌过滤效率」检验结果小于95%,未符合国家标准CNS14774性能规格的要求(大于等于95%),涉嫌违反药事法规定。

该函写到,这次的案件属于第二级回收,该公司应依照「药物回收处理法」之规定办理,依据运销纪录通知直接销货对象,在公文送达的3天内,将回收计划输的相关资料(含产品运销纪录清册)函送卫生福利部食品药物管理署以及高雄市卫生局。

▼该间厂商的口罩细菌过滤效率低于95%。(示意图/记者谢承恩摄)

信函内容指出,该公司应依照拟定的回收计划书、回收通知函来通知医疗机构药局药商等配合厂商,让厂商下架回收,同时告知经销药商,协助馆告下游业者

这项消息也不断在脸书上转传,让不少民众感到相当慌张,深怕买到不合格的口罩。至于这款口罩是否已全数回收,药师公会网站食药署网站以及卫福部网站并未载明。此外,制造这款口罩的益江企业多年前曾因违反药事法,进口无须卫生署输入许可工业手套混充为通过检验的病患检查手套中,贩售给医疗场所,2013年被裁定判罚25万元。

▼除了这款抛弃是医用口罩不合格,该间早前还曾被注销医疗器材许可证。(图/翻摄药师公会全国联合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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