冬令食补 花莲卫生局叮咛向合格药商购买安全中药材

花莲卫生局会同卫生福利部中医药司执行「中医药联合稽查专案计划」,针对5家中医医疗机构、中药贩卖业及4处市场进行稽查。(图/花莲县卫生局提供 下同)

记者兆麟/花莲报导

为维护民众食用中药用药安全,花莲县卫生局会同卫生福利部中医药司执行「中医药联合稽查专案计划」,针对5家中医医疗机构、中药贩卖业及4处市场进行稽查,查获1件高丽参片(药材产品包装标示不符合药事法第75条规定,另于美仑市场查获1件未领有中药商贩卖许可执照,贩售杜仲等10种中药材摊贩违反药事法第27条规定,卫生局均依违反药事法规定处以罚锾。

花莲县卫生局局长李宏满表示,卫生局及中医药司对不法药品之取缔工作均极为重视,除卫生局随时就辖区之中医医疗机构、中药制造及贩卖业者进行稽查和抽验外,卫生局及中医药司亦共同执行联合稽查,扩大查缉不法,以提升查缉成效。由于市售中药材来源混淆,直接影响到药材品质及民众用药安全性有效性,李局长特别叮咛,民众于冬令进补时慎选中药材,应在领有中药贩卖业药商许可执照的处所或经中医药专业人员指示及说明下,方能安心购买使用。同时,未领有中药商许可执照的业者,勿违规贩售中药,以免触法

李宏满局长进一步表示,根据中医药学对预防及调节免疫系统等作用的中药材,包括灵芝、黄耆白术茯苓红枣枸杞甘草西洋参、当归、大枣等,中药的真伪与品质优劣将直接影响医疗成效,提醒民众在食用或烹调之前,简易先以流动清水冲洗。于选购产品时,除了到信誉良好的商店购买外,尽量选择色泽自然、包装及标示完整之产品。并将产品存放在干燥阴凉通风处,才能保障食的安全。

民众若有任何中药问题,欢迎拨打花莲县卫生局食品药物毒品防制科专线服务电话03-82269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