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申報CFC 留意三重點

报税季即将于5月登场,KPMG安侯建业会计师叶建郎昨(19)日提醒,个人今年将首度申报受控外国企业(CFC)制度,应留意三大重点,审慎填报,避免产生漏报或短报等状况。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报税季即将于5月登场,KPMG安侯建业会计师叶建郎昨(19)日提醒,个人今年将首度申报受控外国企业(CFC)制度,应留意三大重点,审慎填报,避免产生漏报或短报等状况。

首先,个人对外直接持股第一层符合股权或实质控制及位于低税负区二要件的CFC,且与配偶及二亲等内亲属合计直接持有该CFC股份或出资额达10%者,无论是否符合规定的实质营运条件,都应提出经会计师签证财务报表,根据有无实质营运、是否适用亏损扣除等,填报CFC营利所得计算表。

个人申报CFC相关规定

若第一层CFC持有透过损益按公允价值衡量之金融工具 (简称FVPL,如股票、基金等),财政部先前已修正规定,纳税人可自行选择将评价损益递延至实现时才计入CFC当年度盈余,记得应依自身选择填报正确表格。

第二,叶建郎提醒,针对非低税负区转投资事业,各年度投资帐面价值变动情形应详实记载,以利CFC直接或间接处分非低税负区采权益法认列转投资事业股权时,计算CFC当年度盈余调整数。至于111年度及以前年度变动情形尚不须调整。

第三,CFC各年度盈余变动情形应详实记载,以利个人在实际获配CFC股利或盈余时,判断有无应计入个人最低税负申报表的应课税「CFC营利所得」;处分CFC股数时,是否有可调减交易损益;以前年度已计算的CFC营利所得是否因境外税额扣抵而产生溢缴税额可申请退还。

此外叶建郎提醒,CFC源自非低税负区转投资事业111年度及以前年度盈余,在CFC制度实施后分配,应在今年3月31日前决议分配,且在规定申报期限内检附证明文件者,才能免计入CFC当年度盈余。

CFC制度自去年上路,今年5月报税季将首度申报。财政部去年底修正放宽个人、营利事业CFC相关办法,包含豁免门槛计算方式、过渡期、税基认定等面向,提醒纳税人应留意法规变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