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说法/让VIP优先施打疫苗,业务登载不实吗
▲据传新北市某家医院伪造纪录替VIP插队打疫苗,若属实,恐触犯业务登载不实罪。(图/路透社)
目前全国疫情爆发,但医疗能量却非常不足,也因为疫苗供不应求严重,甚至连第一线的医护人员都尚未施打完成。但有新闻报导指出,新北市某家医院竟通知医院捐赠者与高层家属等「VIP」可以临时插队接受疫苗注射。据传,基层人员还要听从高层指令,在接种纪录上替这群VIP勾选「第一类别」防疫人员,疑有被迫做假名册的嫌疑。另外,前立委黄昭顺日前也被爆料,靠特权插队打疫苗。
何谓业务登载不实
若如新闻报导所载,为了让VIP顺利接种疫苗而在接种纪录上将他们登记为「第一类别」防疫人员的话,将有成立《刑法》第215条,「从事业务之人,明知为不实之事项,而登载于其业务上作成之文书,足以生损害于公众或他人者,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一万五千元以下罚金」之业务登载不实罪的可能。
业务登载不实罪属于「伪造文书」的一种,条文中所谓「明知不实而登载」指的是,对于「登载的内容与事实不符」这一点有所了解,但不必要明确知道是哪一部分与事实有所出入;而所谓的「业务」,在法律上的定义是,「个人基于其社会地位继续反复执行之事务」,简单说就是自己的工作项目。
比较特别的是,「业务登载不实」不像「公务员登载不实」一样,还特别有一条叫「使公务员登载不实」来惩罚害公务员做出不实登载的人。换句话说,只要没有「业务」的身分,就不会是业务登载不实的正犯。
如果医院的高层指示基层人员做不实的登载,由于工作内容皆属于医院的「业务」,且明知与事实不符仍为登载,如此高层与基层人员都会成立「业务登载不实」共同正犯。不过基层人员是因为高层的指示而犯之,相对来讲情节轻微,检察官在起诉与否的判断上,较易给予缓起诉处分。
检察官应主动侦办遏止乱象
在医疗资源严重缺乏的时候,资源的分配就显得格外重要,既然现在最辛苦的是冒着危险在第一线奋斗的医护人员,那优先将疫苗安排给他们才是正确的。如果连医护人员都倒了,还有谁能来救援他人。
对此,检察官应该要积极侦办,是否真的有不实登记接种纪录的情形,虽然双和医院澄清是误会,当时是配合新北市卫生局的政策开放第三类对象施打,但还是应该要调查清楚是否有受到外力利用强制力介入的情况,及时遏止乱象!如果先例开了,等开始大量施打疫苗时,肯定又有更多问题产生,如果让真正有需求的人都等不到资源,这个国家还有什么未来可言。(本文转载自法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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