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社论》成立外汇主权基金 不要顾面子失里子
工商社论》
外汇主权基金议题发烧,除有立委连署提出「中央银行法修正草案」和举行公听会,中央银行也主动发文强调,修正央行法无法达成设立主权财富基金的目的,央行不反对设立主权基金,但不能无偿从外汇存底拨款成立。台湾4月底外汇存底余额已达5,611亿美元的历史新高,提拨部分金额出来成立主权基金似无不可,但立委提案要求央行提拨外汇存底的同时,应先审慎思考台湾成立外汇主权基金的用意、希望达到的成效和相关配套机制。
依立委目前提出的中央银行法修正草案版本,拟规范中央银行提拨外汇存底的10%,以成立追求财务绩效为目标的外汇主权基金,并以具备策略性及关键技术的外国公司为投资标的。在这样的修法前提下,首先要搞清楚的,是央行和外汇主权基金的关系,是仅有「出资」,还是「出资兼管理」。
依现行的中央银行法,央行经营目标有四:一、促进金融稳定;二、健全银行业务;三、维护对内及对外币值稳定;四、于上列目标范围内协助经济发展。简言之,央行的经营目标追求的向来是稳定而非财务绩效,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要央行成立外汇主权基金来赚更多钱上缴国库,基本上和央行政策目标可说背道而驰。
回到央行本身的定位,最重要的功能就是稳定物价和币值,而非营利,因此以比较各国外汇存底收益率来诉求央行操作过度保守,立论上就已定位错误。至于有论点认为央行外汇存底目前持有的标的过于集中、无法抵抗通膨,这更是谬论,因为外汇存底余额反映的是国内外投资和贸易的结果,并非靠财务操作使其规模增长。
不可讳言,台湾外汇存底运用确实相对保守,这部分央行内部或有思考空间。但回到现实层面来看,台湾不是国际货币基金(IMF)会员国,加上金融市场浅碟且是小型开放经济,很容易受到国际突发状况的外溢冲击,如果央行没有足够储粮,台湾一旦发生如欧债危机等风暴而面临资金不足,没人可确保国际间愿提供台湾金援。
再者,目前外资持有国内股票及债券按市价计算,连同其新台币存款余额,共折计5,656亿美元,约当外汇存底的101%,换言之,外汇存底除是「藏富于民」的结果,很大一部分来自外资。依各国经验,外资同时全部汇出的可能性不高,但台湾政经情势相对复杂,万一出现较大的政治地缘风险,外资也并非不可能大量汇出。
也就是说,从央行的政策角色和外汇存底运用方式来看,流动性和稳定性都一定比收益性重要,如果要央行负责成立和管理外汇主权基金,因为操作外汇存底和管理主权基金的发展策截然不同,纵使两者操作分离,但若同由央行管理,思维模式仍难免有相互扞格之处,甚至顾此失彼。
另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是,台湾到底需不需要主权基金,主权基金可发挥什么功用。目前全球主权基金可概分五大类型,稳定型的挪威是为追求国家外汇收入中长期稳健增长,以降低短期波动对该国经济的影响。香港的冲销型是为了帮央行分散外汇存底与干预外汇市场,应付外汇流动性过剩的问题。
市场最常提的油源国家,多是为了积蓄当代财富,为后代子孙谋福,属于储蓄型。预防型的科威特是预防国家、社会与经济危机。策略型主权基金如新加坡,则是为寻求在全球架构下优化资产配置,培育世界一流企业,以实现本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策略目标。
台湾当然可以成立主权基金,但主权基金的财源、管理运作模式、获利归属和监督,都还存在许多讨论空间。例如立委提案所云,外汇主权基金以追求财务绩效为目标,且投资标的为具备策略性及关键技术的外国公司,但若鱼与熊掌不兼得时,主权基金要顾面子(发挥国际影响力)还是里子(财务绩效),有必要先想清楚。
没有人可以保证,投资具策略性及关键技术的外国公司就一定会会获利,就像外资买台积电也可能亏钱,先前各国主权基金投资亏损的例子更所在多有。所谓透过外汇主权基金投资各国产业龙头,可增进国际影响力和带动国内产业及技术升级,更是自我沈醉,就像国外主权基金就算成为台积电大股东,也难以取得其技术。
台湾要成立主权基金,财源绝对不是问题,重点反而是应该参考何种模式、如何定位,对所谓「财务绩效」和「关键产业」两大指标的定义、优先顺序、检视和监督方式更应有明确的轮廓。仅用修正中央银行法草案,「规范」央行拿外汇存底的固定比重成立主权基金,是轻率且不负责任的做法。